1、停产前,要求巷道内的喷浆支护必须到迎头,并按《主平硐掘进作业规程》要求执行。
2、停产前,需对整个巷道进行检查,对巷道存在有空帮空顶等支护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
3、停产前必须搞好巷道内的文明生产。
4、停产前,掘二工区必须把施工所用的各类设备抬放在无淋水、且安全的地点,并摆放整齐。
5、停产前,机电科需对整个主平硐生产区域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测,工区做好相关设备的抬高处理,做到电缆管线的吊挂整齐,并做好设备的防潮工作,防止设备因受潮影响假后恢复生产。
6、工区必须将掘进生产用的锚杆钻机、凿岩钻机等回收到井外进行保管。
7、停产前,掘二工区必须安排人员对巷道内的水沟进行全面的清理,确保全部水沟正常排水。 }
8、停产期间主平硐掘进头停电、停风、停水,掘二工区停产前一个班次的人员施工结束后,要将该区域的各项工作按要求严格执行,必须处理结束后方可撤离。
9、通风科在停产后,必须对巷道实施打栅栏封闭。
三、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
1、 恢复生产时,必须先由通风科制定措施后,对风机等通风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通风设备正常,在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标准的情况下,人员方可进入巷道迎头。
2、施工人员进入巷道迎头时,必须先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全面检查施工区域及巷道迎头的支护完好情况,发现存在的任何安全隐患必须先行处理,在保证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其他人员方可进行施工地点。
3、机电科和掘二工区将停产之前拆除和移位的机电设备按安全生产要求全部恢复到位。
4、施工人员使用机械设备之前,首先由维护工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送电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