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由于条件限制,1450水平甩车场及回风联络巷施工未能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无法实行独立通风,在施工过程中1450水平甩车场回风将串入1400水平水泵房,为施工能安全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14条)规定,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望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
1、1450水平甩车场施工期间放炮期间,1400水平水泵房必须停止作业,按照专用回风巷管理(在1400水平变电所口、1400水平联络巷和回风斜井联络处置栅栏,悬挂警示牌)。
2、1450水平甩车场施工前,机电队必须对给工作面供风的局部通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开关等系列化装备。
3、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不得随意开停风机,保证风机的连续运行。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处用弯头,接头反压边严密不漏风,保证掘进面有足够风量。电工要经常检查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
4、每班必须有专职的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情况。掘进期间要配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瓦检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现场交接班,随时检查进、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一旦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按规定在1400水平水泵房进风口前安设瓦斯传感器和增加瓦斯检查点,探头位置,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管理部门要求(甲烷断电仪位置、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如下:
①. 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探头距掘进工作面迎头≤5米,报警值≥0.8%、断电值≥0.8%、复电值<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及1400水平水泵房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②. 掘进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探头距掘进工作面出口往里10-15米,报警值≥0.8%、断电值≥0.8%、复电值<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及1400水平水泵房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③. 水泵房瓦斯传感器T3,安装位置:探头距1400水平水泵房进风口≤5米,报警值≥0.5%、断电值≥0.5%、复电值<0.5%。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及1400水平水泵房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按《规程》规定进行调校及断电功能的测试。所安设的断电仪都必须灵敏可靠,如果发现有损坏或数据不准,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否则,必须停止一切作业。监测电工必须每天下井检查和维护各监测设备,确保其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7、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下井必须佩戴2台瓦斯便携仪,一台按规定悬挂在迎头5米范围内,另一台随身携带。
8、机电工必须加强对掘进巷道及其回风流、1400水平水泵房所有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有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失爆电气设备,保证设备台台完好。
9、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防尘水管,并每隔50米增设一个三通,以便于洗尘。严禁煤(岩)尘超限作业。
10降尘方法采用湿式打眼、爆破冲击波喷雾、自动水幕和手动净化水幕,实现爆破喷雾净化风流、在扒装期间洒水防尘、放炮前洒水灭尘、放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后冲刷巷帮、开启净化水幕、安设隔爆设施等综合防尘措施。
11、放炮期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撤人站岗”的管理制度(1400水平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永久避难硐室)。
12、加强通风设施检查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 采、掘工作面供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供风量。
13、防尘工要定期冲刷巷道,防止煤(岩)尘飞扬,杜绝煤尘堆积。
14、其他未尽部分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
15、回风石门和回风斜井贯通后对1450水平运输石门及时进行风路进行调整:在1450水平运输石门增设一组防突风门,并且对1450水平和1400水平风量进行重新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