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煤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成本无法过关,造成亏本,经研究决定本矿进行停产,为了做好停产期间的排水安全工作,现编制停产期间排水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参加矿井排水人员为:跟班矿长、瓦检员和井下电工(水泵工)对井下进行排水作业,禁止其它无关的人员下井.
每班排水时间为早班7点班、中班15点班、夜班23点,洪水期间根据矿井的水量安排作业时间。
3、在下井时必须三人一行,做到同进同出,下井时禁止进入冒顶巷道和其它危险区域。
4、入井后,由瓦检人员对各排水点检查瓦斯浓度和其它气体的检查,瓦斯浓度低于0.5%,其它气体在规定范围内方可送电排水。
5、电工入井后对各排水点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处理好后方可开泵。电工要对井下的电器设备经常检查,保证排水水泵能正常运行.
6、排水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维修。
7、电工要按照停送电制度、程序正规操作。
8、排水结束后,电工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方可离岗升井。
9、跟班矿长出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并搞好交接班和做好各种记录。
10、在雨季期间必须加强矿井的涌水情况分析、对矿井的水量了解,根据情况确定矿井的排水时间,防止矿井被淹水.
11、对矿井的柴油发电机组定期检查,确保随时能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