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输煤系统着火及发生煤粉自燃,确保输煤系统安全、可靠供煤,特制定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一、火源控制措施
1、输煤系统设备应保持健康正常运行,禁止过载运行,带病运行,以杜绝电缆超温,机械摩擦超温而引起火灾现象的发生。
2、在输煤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此设备处的煤粉清理干净,上、下层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加强现场的监护工作。
3、输煤系统电缆开关接头应连接牢固,防止开关接头积尘,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在输煤栈桥内私自乱接电源。
4、严密监视输煤系统转动设备的温度,杜绝超温现象。
5、输煤栈桥廊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输煤系统现场严禁吸烟。
二、输煤皮带防火和防止煤粉自燃的措施
1、加强输煤皮带巡检,注意皮带上的煤是否有超温和自燃的现象,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并做好记录。
2、每次上煤结束后,待输煤皮带上的煤全部走空后,系统应适当延时运行,巡检人员必须对皮带系统进行全而检查,保证皮带上不留有积煤。
3、注意监视各仓的下煤情况,检查给料机导煤板有无积煤自燃的现象,如遇异常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保持输煤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输煤皮带附近地面上散落的煤渣和煤粉要及时清理十净,不在输煤皮带附近堆放煤渣煤粉。同时在皮带运行中和停用中(包括长时间停用),每班都要按规定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消除。避免积煤积粉自燃引起皮带系统着火,具体措施如下:
(1)对所有的落煤筒进行检查清理,不得有积煤积粉。
(2)对输煤系统所有的仪表箱和控制箱内进行检查,发现有积煤积粉应及时通知电气仪控班进行清理,并定期清扫电缆槽架上的积煤积粉。
(3)皮带滚筒下不得有积煤积粉。
(4)严格执行设备定期切换试验制度,如遇设备检修或其他情况导致的输煤皮带长时间无法投运的状况,应将留在皮带上、落煤筒内和输煤槽内的煤及时清走,避免长时间堆积造成煤粉自燃。
5、保证水喷淋、干雾抑尘和各除尘器运行正常,不能有煤粉将喷嘴堵塞的现象。
6、检修人员应及时消除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杜绝或减少因设备缺陷造成的煤粉漏泄事件。
7、巡捡人员应仔细对煤仓进行检查,发现煤仓口冒烟应立即通知汇报调度,安排尽快将该煤仓存煤烧空。
8、及时与调度联系了解运行煤仓情况。若锅炉较长时间停运时,应保证将煤仓烧空,若遇非计划停炉,巡检人员应对煤仓随时检查,做到不缺漏,并做好记录。
三、可燃物控制措施
1、在输送过程中,根据煤粉尘的状况以及煤质的干湿情况,可靠投入输煤系统水喷淋和干雾抑尘,避免粉尘的飞扬,造成输煤系统积粉,污染环境,保证输煤栈挢廊道的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2、输煤系统地面、设备、电缆及廊道内的油污油垢应及时清理,避免着火危险,保证清洁卫生。
3、输煤系统内各操作盘、电源箱(柜)要隔半月进行彻底清理,还要对重点部位电缆槽盒进行检查,检查槽盒是否完好、严密,如遇不严或漏粉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将电缆槽盒内积粉清理干净。
4、输煤系统每日必须保证至少一次清扫或水冲洗,确保输煤系统内不留死角。
四、消防设施保障措施
输煤系统应配备有消防设施,备有充足的专用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压符合要求。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并按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具体规定如下:
l、保证移动消防器材的配备到位与好用,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试验。
2、消防水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应完整处于备用状态。
3、各种通道应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处堆放杂物。
五、人员保障措施
1、 输煤专业巡捡人员的每班定期巡检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应认真负责加强监视,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汇报,并做好记录。
2、 运行班长应督促巡检人员按要求进行巡检,并每两小时至少对输煤系统沿线巡回检查一次,对巡检人员检查出的重要异常,应到现场确认,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并汇报。
3、 运行专工每周至少两次对输煤系统全面检查,查看相关缺陷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组织相关专业处理。
4、 安全专工每周至少两次对煤场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组织相关单位处理或及时汇报。
5、项目部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输煤系统全面检查,汇总安全隐患,安排制定相关整改措施,认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