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减轻爆破工劳动强度,确保在西轨大巷及西三轨道大巷乘坐乘人车时,安全运送雷管,故编此措施,以保障安全运送。
二、要求:
1、机运事业部须确保乘人装置完好。在拉料车厢后为爆破工预留一节独立的车厢供爆破工乘坐,严禁其它人员乘坐。
2、爆破工从爆破材料库领取雷管时,必须确保雷管盒木质结构牢固、锁具齐全有效、手把完好、背带完好。
3、爆破工下井后步行至爆破材料库领取雷管,然后在爆破材料库门口等待乘坐乘人车,待停稳鸣笛后方可上车,上车后机车司机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开车。
4、爆破工携带雷管盒乘坐乘人车时,把背带斜挂肩上,坐稳,双手扶稳雷管盒并平稳放于两腿之上,以缓冲车辆行驶期间的颠簸。
5、爆破工携带雷管盒乘坐乘人车时应轻拿轻放。严禁刮碰车门、车壁等;严禁在乘人装置上磕碰。
6、爆破工乘坐的车厢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工具或人员,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中途严禁随意停车。
7、乘人车到达下车地点后,应先让其他人员下车,爆破工携带雷管盒时应缓慢下乘人车时,避免下车时雷管盒发生碰撞现象。
8、爆破工现场交接班结束后,交班的爆破工携带雷管盒乘坐返回的乘人车,机车司机在爆破材料库门口停车鸣笛后,爆破工下车进行雷管退库工作。
三、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1、参与发放、运输雷管的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熟悉雷管的性能,严禁任何临时人员参与到运输过程中。
2、爆破工乘坐的人车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在发现的隐患未处理前不得进行使用。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