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概述:
一部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型号:6×19+NF-21.5-交右)自2012年11月份使用至今,由于该装置长时间运转,且处在空气潮湿、斜巷较长的环境下,钢丝绳磨损严重,钢丝绳原接头处出现断丝。为保证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我矿决定对副井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进行更换。为确保换绳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组织:
作业现场总指挥:毛仕清,作业现场副总指挥:陈先洪
井上现场安全负责人:侯开祥,井下现场安全负责人:李绪康
新钢丝绳盘处安排四人监护并负责转动
作业人员:龚恩生、罗彬、陈善明、侯开文等20人。
三、 作业步骤:
(一)作业前准备:
提前将副斜井的语音信号装置,以及通讯装置检查到位,保证换绳期间的信息传递畅通。
在副斜井内,做好人员分配,每二十米站一个人拖绳。
提前在架空人车机头处打设好支架。
在巷道内设置四部语音信号,两部电话,作为联络通讯装置。
作业人员提前准备好作业所用的工具,如大锤、剁斧、钢刀、钢钩、钢锥等。
(二)拆除旧钢丝绳步骤 :
启动人车,在平巷一一卸掉吊挂人车座椅,起动架空人车,待原接头运转至机头时,停车。
在驱动轮附近使用3道绳卡将架空乘人装置一侧的钢丝绳固定在驱动轮上,防止溜绳。
作业人员将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张紧重锤装置完全松开。
人工将旧钢丝绳从尾绳轮、巷道沿线的托绳轮及机头驱动轮上卸下。
作业人员在架空人车机房内使用手锤、剁斧在旧钢丝绳接头处剁断。
人工将未固定一侧的钢丝绳向下拉至副斜井井底平巷段(在拉动钢丝绳时,拉动50米,停止一段时间,目的是防止钢丝绳摩擦发热),完成后,松开3道绳卡拉动另一侧钢丝绳,至副斜井井底平巷段,作业过程与之前相同。
拉绳整个过程要所有人员均要听从安全负责人的口令,确保行动统一,不随意放开钢丝绳,时刻注意安全。
待新钢丝绳安装完成后,将旧钢丝绳由人工通过主副斜井联络巷搬运至主斜井井底车场平巷段,装车出井。
(三)安装新钢丝绳步骤:
新钢丝绳到位后必须经过机电部专人组织检查和验收。
新绳放置于架空人车机房后面,钢丝绳绳盘下方用沙袋、木头等材料设置一个凹形槽,防止钢丝绳绳盘转动过快而失去控制。
铲车吊起钢丝绳盘,四人负责缓慢转动钢丝绳绳盘,两人将绳头拉至架空人车机房驱动轮处,使用三道绳卡将钢丝绳绳头固定在驱动轮大架东侧。
整个过程施行双股下绳的方法,在阶梯侧每隔二十米站一个人负责缓慢拉绳、护绳,整个过程中确保行动统一,不随意放开钢丝绳,时刻注意安全(整个作业过程需保证钢丝绳不发生扭曲变形,更不能使钢丝绳呈螺旋状扭转,防止钢丝绳在运行时产生自旋现象)。
拖拽至架空人车尾绳轮处时,由跟班队干向架空乘人装置机头处打电话汇报情况,运输队派两人在副斜井上变坡点处分别用三道绳卡固定两侧钢丝绳和变坡点钢梁固定在一起,防止溜绳。
作业人员取合适位置将钢丝绳剁断,在副斜井井口平巷段开始插接钢丝绳,插接时将两端接头部分的绳股分开用细麻绳将各股的钢丝绳绳头缠住,割掉麻芯,每端各錾掉3股,然后正对交叉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21.5米),且插接要紧密,不得有松股、散股现象,将两根新绳头连接固定。
钢丝绳绳头接好后,安排专人将沿线钢丝绳全部恢复到轮上,确认钢丝绳无脱轮现象后,将机尾张紧装置拉紧,启动架空乘人装置调试张紧装置,直至恢复原有状态。
换绳完毕后,应将钢丝绳空载运行8小时(消除自旋应力),并随时检查接头的牢固程度,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技术措施:
提前将作业所需的工具、材料运输到位,并做好人员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作业前,必须同调度室联系,安排好人员集中上下井时间,严禁人员上下班期间进行作业。
作业期间,机电队安排专人在副斜井上下车场设置警戒,严禁任何非作业人员进入副斜井。因工作需要必须通过时必须与当班作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通过。
架空人车停止运行后,架空人车司机必须停电闭锁架空人车开关,悬挂停电牌,并由专人监护。
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具,做好劳动防护。
作业现场各项工作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整个作业过程中所有人员均要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确保行动统一,不随意将钢丝绳放开。
当钢丝绳下放速度快时,可通知铲车司机下放钢丝绳盘,来降低速度。
更换新钢丝绳整个作业过程中,铲车需处于热备状态,铲车司机在操作室待命,严禁下车与他人交谈。
换绳过程中必须将钢丝绳做好固定,确保绳卡紧固到位,防止钢丝绳沿副斜井下滑。
作业中需要登高作业时,必须制作专用平台,同时三人操作,一人监护。
作业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作业所需工器具,防止滑落。
换绳完毕后,由机电队长、副队长再次对架空乘人装置及斜巷内设施全面检查一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试运转期间,必须由机电队专人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停机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架空人车试运转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试运转期间,任何人不得乘坐架空人车。
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避灾路线:
火灾、水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
1、位于火区上风侧人员:
作业地点→副斜井→地面
2、位于火区下风侧人员(戴好自救器):
作业地点→副斜井→主副斜井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水灾避灾路线:
作业地点→副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