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煤矿运输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提升工作任务,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斜井提升和平巷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般规定:
1 、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入井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并合格(实际操作培训以矿机电部门据现场实作考试确认是否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每班进班前必须由区队组织开好班前会,交待清楚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班与班之间必须做到现场手上交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交清上一班工作情况和遗留问题,接班人进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设施并进行试验,处理上一班遗留问题,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3 、必须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相关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严禁冒险蛮干。
4 、运输轨道必须按《 窄轨铁道》 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敷设和维护,运输队必须每周对全矿主要运输线路和提升上山轨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周检、整改和验收记录备查。
一、机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 、各水平机车司机和在有机车运输的各水平进行人力推车的人员,都必须经区队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学习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
2 、机车司机每班进班作业前必须检查机车,发现照明灯不亮、刹车不灵、警铃(汽笛)不响、操作手把不灵活可靠或失灵、电气失爆等任一情况严禁开车。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处理好后方可使用该台机车。
3 、机车行近在弯道、岔道、坡度较大的地方、车场、硐室口、巷道较窄或有人行复杂、噪声较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号,发现机车不能通过或威胁行人安全时必须及时停车,待行人安全通过后方可开。
4 、人员行至在有机车运行的巷道内行走时,必须随时观察巷道及巷道内机车运行情况,当有机车运行时,先选好避让机车的安全位置躲避,待机车通过后再行走,防止避让不及发生事故。若遇巷道太窄一时无法找到安全位置,必须及时用矿灯向机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并同时跑步远离机车,机车司机发现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采取减速停车。
5 、机车司机应根据轨道情况控制车速,严禁开快车,严禁按规定超拉车辆,严禁脱钩顶车。
6 、严禁非专职机车司机操作柴油机车,严禁其他人员赶车或爬、蹬、跳。
二、斜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l 、每班进班作业前,各工种必须认真检查所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只有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安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提升运输。
2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严禁提升:
(l) “一坡三档”等任一安全装置不灵活或失去作用时;
(2)绞车制动闸不可靠或制动力矩不够;
(3)制动闸上沾有油脂时;
(4)提升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锈蚀麻坑形成沟纹、钢绳打结、起扭、马蹄钩损坏时;
(5)信号不清时;
(5)信号把钩工没有全部到现场时;
(6)提升道上有人行走时;
(7)提升道轨道或地滚安装威胁提升安全时。
3 、提升运输过程中,必须对提升的矿车(矿车联接装置、轴、销、叉子、轮子等)经常检查,不合格的矿车严禁使用。矿车联接装置不合格(如矿车碰头、插销、三环钩出现裂纹、
保险绳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严重等),严禁使用(必须空车拉出地面检修后使用)。
4 、必须按规定数量和要求组列提升,对大型材料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单钩提升,任何情况均必须坚持使用好“一坡三档”和保险绳,保险绳必须保住所有串车,严禁甩开保险绳和安全设施运行 。
5 、必须坚持做到“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的提升安全规定,主要提升道严禁行人,若因检查和维修需要行人时或在提升道作业时,则必须先与上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停止绞车运行后方可行人或在提升道做检修维护工作。行人通过或施工作业完成撤离提升道后,再与车场信号把钩工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后,方可恢复提升作业。严禁爬、蹬、跳车和赶矿车。
6 、各工种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提升信号开车,信号不清严禁开车。每次启动绞车时必须先合电,再进行提升或下放作业,做到起车和停车要缓慢,加速要平稳。严禁不带电下放矿车或放飞车,严禁蹬绳。信号把钩工必须先连接好钩进入躲身铜后,才能发送开车信号,并目迎目送串车上下笼坡,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后才进行连钩作业。
三、用人力推车安全技术措施:
1 、采用人力推车时,人力推车工必须站在矿车尾部推车,严禁站在矿车两侧推车或站在矿车前方拉车。
2 、人力推车工一人一次只能推一辆车,推车时必须随时携带刹车棒控制车速,确保能随时能停车,严禁放飞车。
3 、人力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发现前方路况、巷道状况有问题或推车受阻时,必须立即停车,严禁强行推车。同向推车,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10m;当坡度>5 ‰时,间距不得<30m : 当坡度>7‰ 编时,严禁人力推车。
4 、人力推车工在推车进、出车场前,必须先了解车场情况并与车场所有作业人员联系好,确保安全,并且不给其它作业地点造成生产影响后方可在车场推车。
四、煤翻笼安全技术措施:
1 、在距翻笼20m 段轨道两旁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刹车棒,在距翻笼5m 处轨道上设置一刹车板,防止重车直接进入翻笼或撞击翻笼。
2 、翻笼工随时放置好刹车板,准备好刹车棒,做好翻笼准备工作。
3 、如当重车距翻笼20m 时,采用人力推车或让重车自溜进入翻笼重车道至刹车板处停车。若车速较快,翻笼工则用刹车棒刹车控制车速。
4 、翻笼作业时,只能逐辆推入翻笼,其余车辆必须可靠制动,防止翻笼作业时后面的重车自溜伤人。翻笼工推车、灌笼时,人员必须在轨道外侧行走并随时注意后面重车是否可靠制动,或发现异常,所有人员必须迅速躲开并用刹车棒将其刹住。
5 、灌笼时,翻笼必须放正,若遇变形矿车不能进入翻笼时,则将变形矿车倒在煤坪较宽处用铁铲将煤铲入翻笼或将矸石车辆翻倒将矸石铲入翻笼,严禁撞击翻笼。
6 、翻转翻笼时,矿车必须全部进入翻笼。
7、在处理翻笼跳落或更换翻笼地滚时,必须明确专人现场指挥。指挥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选好工具,组织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防止人员掉入翻笼和处理过程中翻笼滑动、旋转伤人。
8、在煤、矸仓清仓或在仓内处理大歼石等事件时,严禁进行翻笼作业且必须可靠稳固翻笼,防止翻笼转动。仓门必须可靠关闭,严禁放煤、放矸作业,仓外必须安设警戒且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其它物体坠入煤、矸仓发生事故。
9、作业人员进入煤、矸石仓处理事故时必须使用好保险绳,保险绳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保险绳一端可靠系在牢固的轨道上,一端可靠系在作业人员腰间。
10、在煤、矸仓清仓或在仓内处理大研石等事故时,仓的下方严禁站人。
五、处理跳车安全技术措施:
1 、凡发生跳车事故,必须由现场作业人员查明〔 斜坡跳车事故必须由上往下检查)跳车现场情况:跳车地点、跳车数量、所跳车辆的联接情况、位置关系和装载情况及其与周围巷道和其它设备设施的关系,拿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调度室和所在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或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汇报清楚现场情况及处理意见。
2 、区队地面值班队干接到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现场跟班队干到现场负责处理。区队现场跟班队干接到汇报后根据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拿出跳道车的抬车的处理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3 、抬车时,必须至少有2 人以上,明确一人负责安全,选择好工具,约定好信号,安设好警戒,并将车辆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跳车过程中车辆被抬上轨道后因车辆滑动伤人或因所用工具、人员配合不当和其它人员、车辆进入抬车现场等出现事故。
4 、在提升上山、车场处理各类跳车或在平巷处理重车、机车、大型材料车或多辆空车跳车事故时,区队跟班队长必须亲自到现场指挥,负责事故处理的安全工作。
5 、平巷处理跳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队应在运输平硐、各水平运输大巷适当位置备好处理跳车事故的设施,如长木棒、木蹬、短节钢轨、起道机或千斤顶等。
(2)出现跳车事故时,跟车工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机车司机发现负荷突然变化、声音异常或接到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3)处理跳车事故时,只能逐辆进行处理,其余车辆应采取措施使其与处理的矿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可靠制动,防止在处理矿车时因其它矿车滑动或翻倒伤人。
(4)抬车时,把矿车的另一端应可靠制动,先把矿车的一端抬上道。然后再把抬上道的这一端可靠制动,把另一端抬上道。
(5)抬车前应对所用工具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6)除有复轨器外,严禁来用动力复轨。
(7)抬车必须随时注意抬车工具回弹、滑动、断裂或损坏伤人。
(8)抬车过程中,矿车两侧严禁站人,防止矿车侧翻伤人。
6 、斜井处理跳(跑)车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斜井提升过程中:信号把钩工应做到“目迎目送”,发现矿车跳道或提升龙坡上声音异常应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若为主井则必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后立即停车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绞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发现负荷异常或钢绳巨烈抖动,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2)到提升斜坡上检查时,人员必须从上至下进行检查,下车场必须安设警戒,严禁人员由下车场进入龙坡检查,下车场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安全铜室,跳车下方提升道上和下车场严禁有人。
(3)在斜井斜坡上处理跳车时,从上至下逐辆进行处理。处理的这辆矿车必须联接好大钩,用好保险绳,插销用铁丝可靠固定在矿车碰头上,防止冒销,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处后才能由指定的人员发送提升信号,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收紧余绳,防止矿车抬上道后下滑。其余车辆必须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防止车辆下滑。
(4)处理跳车过程中,矿车下方及倾斜方向严禁站人。若必须在矿车下方作业时,矿车必须采用钢绳可靠稳固在轨道上且下方作业人员必须找好退路横向撤离。若须启动绞车,在启动绞车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跳道车辆上方的安全位置,绞车启动必须平稳且速度必须控制在lm / S 以内,防止蹬绳。
(5)提升道处理跳车严禁采用绞车强行牵引。
(6)连接大钩的矿车处理上道后无法连接第二辆矿车时,必须把矿车调入就近车场,然后把大钩拖到下一辆跳矿车处连接,处理方法同上。
( 7 )处理跳车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所使用的工具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 8 )处理完跳车后必须对轨道、地滚、钢绳、“一坡三档”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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