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安全施工、顺利施工,特编制此探放水措施。
1.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每班必须超前一循环掘探眼,长度不得低于4米。
2.工作面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如发现有须探放水时,须严格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一、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3.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二、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1.探放水方式为钻探方式,采用ZY-650型煤矿液压钻机钻探。探水起点从施工地点开始,探放水钻孔孔深为超前掘进碛头20米,钻杆直径42mm,探孔直径取65mm。探孔个数为3个,呈三角形布置。(见后探孔布置图)
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3.钻进时,发现岩层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探放断层、陷落柱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陷落柱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三、放水的技术要求
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 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沟等。
2.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3.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四、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时不得在巷道有低洼积水段进行。
2.探水时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为及孔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3.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
4.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5.探水时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6.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该巷《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8.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五、避灾和救灾路线
避灾和救灾路线按威鑫煤业2009年度编制的《灾害预防计划》上的路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