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矿井筒敷设的电缆,信号线比较零乱,为我矿更好的安全文明生产,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为此我矿机电科决定在井筒内重新敷设固定电缆支架固定电缆。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共同召开全体施工人员会议,贯彻本措施,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项目、工序及注意事项,未学习本措施者,严禁参加施工。
2、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盲目作业。
3、参加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班前、班中不允许喝酒,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人员,需提前与本施工负责人联系,以便于工作安排。
4、施工前,必须认真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工具材料等运至工作现场。
5、施工前,应同绞车司机、信号工交待情况,所施工的项目及其信号联络方式,安排上、下井口把钩工施工期间,严禁人员靠近,以防井口内坠物伤人。
6、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保险带必须生根、可靠)、安全帽,以保证人身安全,施工所用的工具及固定电缆支架牢固的放在罐笼内,在传递过程中一定要抓牢,以防落入井筒内。
7、安装固定电缆支架的距离≤6m。
8、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传递信号,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向信号工发出开停车信号,信号传递要及时准确,信号工精力要集中。
9、用电气焊时必须制定电气焊烧焊报告,及时审批,并严格按照操作票要求进行施工。(另附有《电气焊烧焊报告》)
10、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点工具,打扫现场卫生,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