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员组织
负责人:矿长
分管负责人:通风助理
责 任单 位:通风科、抽放队
责? 任? 人:通风科科长、抽放队队长
现场责任人:瓦斯员
2? 管控时间
3102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该重大风险始终存在,故管控时间为3102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此管控方案要求执行。
3? 风险区域内最大人数上限
单个综采工作面单班作业人员最多23人。
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最多为6人;其中:端头支护工3人,瓦斯员1人、安全员1人,其他人员1人。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上隅角区域作业人数,严禁无关人员长时间逗留。
4? 管控措施
4.1? 风险成因分析
1)3102综放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在这种通风方式下,进入工作面的风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沿工作面流动;另一部分进入采空区,在采空区内部沿一定的流线方向流动,逐渐返回工作面,并带出瓦斯。
2)上隅角处,两面巷道风流的静压和位压一致,但风流速度不一样,综放工作面的风流在此转弯,造成上隅角两面的风流速度差降低,风流速度大大减少,在上隅角处出现无速度差,甚至风流出现紊流。
3)由于采面上隅角靠近煤壁和采空区侧的风流速度很低,局部处于涡流状态;这种涡流使采空区涌出的瓦斯难以进入到主风流中,从而使高浓度瓦斯在上隅角附近循环运动而聚集在涡流区中,容易形成了上隅角的瓦斯超限。
4.2? 风险管控措施
1)由通风科根据3102综放工作面情况合理确定配风量、风速
(1)通风科应根据工作面巷道掘进时的瓦斯涌出量,合理预测综放工作面回采期间的最大瓦斯涌出量,为工作面风量计算提供基础依据;
(2)通风科应根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从工作面人员数量、气象条件、炸药量、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等因素综合计算工作面最大需风量;
(3)通风科应依据《煤炭安全规程》的要求,对计算出的风量风速进行验算,确保工作面及两条顺槽的风速满足“综采工作面的最低风速不得小于0.25m/s,最大风速不得大于4m/s”的要求。
2)综采队生产期间要合理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以防瓦斯超限
(1)综采队应生产期间应控制采煤机割煤速度,实现均衡生产,采煤机每割一刀煤,放煤一次,严禁“两刀一放”;当上隅角瓦斯达到0.6%时,必须放慢割煤速度或停机,待瓦斯下降后在进行割煤。
(2)若割煤过程中,发生瓦斯报警断电,必须逐头逐面研究,采取加大风量、缩小循环进度、控制截割速度、施工卸压孔等措施。
3)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在上隅角预埋瓦斯抽放管路进行采空区抽放
(1)沿综放工作面回风巷预埋一趟非金属管路,该管路与回风顺槽处抽放管路相连;
(2)在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处形成一个负压区,使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处的瓦斯流向抽放管路,达到减少上隅角瓦斯浓度的目的。
4)由抽放队加强综采工作面抽放管路的巡回检查,确保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1)综放工作面两顺槽采用钻孔进行瓦斯预抽,用以解决工作面的瓦斯问题时,通风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建立、健全抽放系统,保证抽放系统运转正常,在抽放系统未建立前工作面不准回采;
(2)在工作面回采期间,如果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6%时,必须开启回风顺槽安装的抽放管路对上隅角进行瓦斯抽放;
(3)抽放队应加强综采工作面两顺槽的瓦斯抽放管路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检查结果以及处理结果反馈至通风科。
5)综放工作面应装备完备的瓦斯监测传感器
(1)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晋市煤局瓦字[2011]516号》要求,在3102综放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风顺槽、采煤机等地点布设瓦斯监测传感器;
(2)综放工作面布设的瓦斯监测传感器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系统相连接,并确保各瓦斯监测传感器运行良好,能及时将监测数据反馈到信息中心;
6)通风科瓦斯员要加强综采面各地点的瓦斯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1)3102综放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有:进风流,工作面,煤机上、下风侧,回风流,进风及回风上隅角,后溜及后溜尾,机尾后五组支架,回风顺槽,高冒区等地点;
(2)瓦斯检查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每个工作面生产班必须配备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的检查工作,每班瓦斯巡回检查至少3次,每检查完一次向矿信息中心以及当班采煤班长汇报工作面各地点CH4、CO2浓度,并与监控传感器进行对照,并记在记录手册上,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地点瓦斯牌上。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矿信息中心汇报;
(3)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做到随时、不间断地进行瓦斯检查;
(4)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即瓦斯检查员、安全员、采煤班长、电工等,瓦斯检查员每班向矿信息中心汇报三次,由安全员监督执行,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5)综放工作面作业时,班长应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随时对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
(6)工作面各种电气设备及线路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失爆;
(7)断电仪的安装位置、报警、断电、复电浓度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执行说明的规定;
(8)断电仪要定期检查维修、调校、确保灵敏可靠,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只有当瓦斯浓度降至复电值时,方可人工复电,严禁强行复电;
(9)在上隅角老塘以里不能随意扔铁器、锚杆、锚索、托盘等金属物体,应尽量退除、回收。
2.4.3? 事故应急措施
1)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1)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斯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应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撤离;
(2)矿调度室应立即向矿长和上级单位汇报,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迅速让救护队进行救援;
(3)立即启动救援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资料、图纸的准备工作;
(4)矿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采掘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聚待命;
(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部门查清伤亡人数。
2)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佩戴好自救器,引领人员按避灾路线到达最近新鲜风流中;
(2)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
(3)安全撤离时,要正确佩戴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
(4)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迷失行进的方向,撤离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离;
(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6)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或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方,闭眼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要躲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掩体后面,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7)在安全出口均被封堵无法撤离时,应有组织地进行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
(8)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前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实施营救;
(9)如硐室内有压风设施,应设法开启压风进行自救。要有规律不间断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10)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鞋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于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对于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
5? 技术保障
1)该管控方案必须由通风助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根据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情况,共同编制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
2)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出台后,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防范设施。
3)在防范措施及处置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积极发现管控方案中的不足,并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2.6? 资金保障
1)在管控方案出台后,施工负责人要对方案中涉及到的防范设施积极进行储备。
2)如有需要购进的设备,相关责任部门积极联系供应部进行购进,在防范设施到位后方可组织施工。
3)资金从安全费用中提取,由财务科进行保障,预计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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