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店煤矿二1-14050综采工作面设备供电选用3300V电压等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八条要求,特制定此措施。
一、 3300V高压供电基本要求
1、电工必须同时取得高压电工资格证及电钳工资格证,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的技术特性及电缆的分布情况,应在控制台处悬挂供电系统图。
3、作业地点必须备有经检查、试验合格的(耐压等级大于10000V)绝缘手套、绝缘靴及验电笔。
4、停电检修时,必须坚持事先申请停送电工作票,经机电科审核批准后将停送电工作票交调度室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相关措施。
5、电气设备必须张贴设备标识牌,并标明电压等级、负责人、包机人;电缆按标准吊挂整齐,避免挤、压伤,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两边、防爆电气设备进、出线口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6、开关的短路、漏电、欠压释放等各项电气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且附有计算说明书,并经机电科审核。
7、每天必须对3300V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认真记录,要求漏电保护动作值不小于50KΩ,漏电闭锁动作值不小于100 KΩ。
8、每天八点班集中检修时,派专职电工对3300V线路电缆的进行外观检查一次,电缆外观不得有破损、挤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每月对其绝缘值进行一次遥测,并把遥测记录上报机电科,绝缘值低于50MΩ的立即处理。
9、加强对系统接地保护、漏电保护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安装、维护和使用。
10、瓦斯探头吊挂在顶板完整、支护正规、符合规定的地点,瓦斯电闭锁高压总馈,确保动作准确、灵敏可靠。通防队定期对瓦斯电闭锁的动作情况进行试验,确保动作准确、可靠。
11、为确保3300V供电系统的安全,电气设备的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必须与3300V电压等级相匹配。
12、当由于采面自然条件恶劣,设备遭受淋水、挤压时,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13、移动变电站附近必须放置两只6公斤干式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的防火沙箱。
14、当井下3300V高压供电系统整体安装完毕后,经矿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运行。
二、 3300V高压电气设备、电缆投用前安全技术要求
1、3300V高压电气设备、电缆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准入井。
2、3300V高压电气设备、电缆入井前必须对其进行绝缘值遥测,绝缘阻值要求不小于50MΩ,经遥测和试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3、设备安装接线满足接线工艺要求,对3300V电压等级要求最小电气间隙不小于36mm。
4、3300V高压电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安装合格的局部接地系统,并对局部接地极进行遥测,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连接螺栓必须紧固可靠。
5、3300V线路电缆必须与信号线、检测线等分开吊挂,间距不得小于100mm。
三、 3300V高压电气设备操作及检修作业的 安全措施
1、3300V高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非操作工或专职检修工严禁操作设备,对3300V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必须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电缆、电线。
4、3300V高压供电系统检修、调整时,必须将上一级10KV高压开关停掉,断开隔离开关,并锁上闭锁,挂上停电牌设专人看管,在高压开关侧验电、放电前检查附近的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操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高压线路的验电、放电、检查、检修,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验电时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
5、3300V高压供电系统严禁使用自动重合闸,维护、操作井下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专责电工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方可进行操作。
6、打开电气设备时,注意保护其结合面,以免受损。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具有高可靠性。开关隔离手把在切断电源后必须闭锁。
7、设备包机到人,有专职电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定期对防爆开关、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原有性能,确保设备完好,不失爆。
8、检查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电缆出现故障或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现场设备无法修复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向队值班领导汇报。
9、检修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和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修改。
10、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方能送电,严禁甩掉保护强行送电和电机频繁启动。
11、严格坚持停电、验电、放电、打短路接地线、挂牌、闭锁、设专人看守的“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检修、谁送电”的原则,严禁约时送电、他人代送电或电话送电。
1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共同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拿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并通知相关人员离开后,方可准许送电。停电期间,看电人必须在停电开关3米范围内,恢复正常供电后,要对所检修设备进行正常试运转。
13、每天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未尽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泉店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中的有关规定及领导审批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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