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氯化镁防火
采煤工作面采用喷撒氯化镁防灭火技术,向放顶煤工作面喷撒氯化镁,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二、矿井灭火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3、矿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5、采取相应的风流控制方法,控制风流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效控制火势,防止扩大灾情。
(2)、创造接近火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条件。
(3)、不会造成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扬。
(4)、防治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6、矿井发生火灾的避灾线路。
当井下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1509综采工作面→工作面运输顺槽→运输下山巷→南大巷→主井底→地面安全地点。
当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1#探巷(2#探巷)掘进工作面→运输下山巷→南大巷→主井底→地面安全地点。
(二)、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用水灭火
(1)、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2)、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3)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②、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4)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①、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③、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5)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了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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