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勘察,矿+10m至-150m阶段人行上山巷道顶板出现局部风化,较为严重处已开始离层。巷道顶板威胁较为严重,因此为确保该巷道正常使用及顶板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该巷道顶板进行局部支护处理。为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特编制该措施。会审签字后生效执行。
一、支护方案
经生产科、施工队、监理三方现场勘察,决定针对该巷道不同段顶板风化程度不同的情况,采取分段处理的方案。具体支护方案如下:
K0+40m至K0+60m段,素喷;
K0+110m至K0+ 125m段,锚网+喷浆;
K0+140m至K0+145m段,素喷;
K0+170m至K0+200m段,素喷;
K0+330m至K0+340m段,素喷;
K0+370m至K0+380m(落平)段,锚网+喷浆。
二、技术措施
1、首先用破旧风筒对巷道内的缆线设施进行遮盖保护。
2、用长度3.5m的撬棍,由经验丰富的工人沿斜坡由上向下进行找顶。找顶时,必须由专人观察四周有无异常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撤人。
3、由于作业地点处巷道顶板较高,需搭设工作平台,故于地面利用2寸钢管焊接制作双层总高1.8m作业平台。为适应斜坡施工条件,要求作业平台下脚倾斜,倾角23°(同人行上山巷道坡度)。
4、斜坡下材料、设备时,首先将材料、设备提升至作业地点,然后用Φ9.3mm钢丝绳做成的稳绳将重车环绕,并稳固在轨道上。待稳绳受力后,方可从矿车中下材料、设备。
(一)锚网支护
1、支护设计:采用φ20*2000mm右旋螺纹钢锚杆配合3条Z2335型树脂锚固剂进行锚固,金属网片采用φ6*1000*2000mm钢筋网。按照巷道中线一套,两侧对称各两套,总共5套锚杆布置。锚杆间距800*800mm。网片长轴中线垂直于巷道中线布置。
2、支护工艺:首先以人行上山巷道中线为基准,按照锚杆设计间排距,标定锚杆安装眼位,并用红色喷漆做好标记;接着采用YT—29型风动凿岩机配合1.5m钎子,按照锚杆设计安装角度施工浅孔;然后用2.2m钎子套打浅眼至设计深度;待锚杆安装眼施工完毕后,用压风吹净眼孔内岩粉,并将3条锚固剂依次逐条放进眼口,用锚杆顶住药卷,轻轻逐条送至眼底,启动锚杆机将药卷边推进边搅拌。搅拌时间约25~30s。搅拌充分后,停止搅拌约30s,待树脂锚固剂凝固后慢慢将锚杆机退下,上好托盘,拧上螺帽,12分钟之后,用扳手拧紧螺母,给锚杆施加一定预紧力,保证托盘压紧并紧贴巷道围岩表面,锚杆预紧力不小于30KN。
3、支护要求:锚杆必须成排列施工,角度必须垂直岩帮,偏差不得超过±15°,严禁顺层施工锚杆;锚杆螺母必须拧紧,金属托板必须紧贴岩帮;金属网片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且搭接处必须用铁丝铰接,确保搭接质量。
(二)喷浆支护
1、支护设计:按照已定支护方案,对巷道顶、帮采用喷射混凝土进行全断面封闭,防止层理面风化脱落。混凝土强度为C20,喷厚50mm,水、水泥、砂子、石子配合比0.47:1:1.342:3.129进行调配。
2、支护工艺:首先喷浆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个人防尘装备。然后埋设记号桩,并检查、连接风水管路。喷浆机开机时,按照先送风、后送水、再送料的顺序进行;喷浆顺序:先帮后顶,由下向上;喷浆机停机时,按照先停料、后停水、最后停风的顺序进行。
3、支护要求: 喷射厚度及混凝土强度配比严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要求混凝土支护后,巷道平整、规则,不得出现裂纹、空隙。
4、施工完成后,对作业地点的材料、设备、杂物及喷浆回弹料进行清理,做好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安全措施
1、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2、入井前,必须配合井口检身工检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检身。
3、施工地点前后50m处悬挂红灯,如遇行人通行,必须停止作业,待行人通过后,方可作业。
4、作业前,必须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同时检查设备高压水管、风管连接是否牢靠,防止因管路脱落导致人员受伤。
5、施工锚杆安装眼时,注意观察钎子,如有断裂迹象,及时更换,防止断钎伤人。
6、作业期间,必须由专人照看顶板安全,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
7、作业期间,严禁使用斜坡绞车。如遇特殊情况,由矿调度室协调,跟班队干落实作业人员及设备撤至躲身硐内后,方可提升。
8、作业平台必须安设稳当,脚底必须打紧。平台上作业人员,需佩戴保险绳,且必须高挂低用。
9、喷射手作业期间,严禁将喷头对人。
10、作业顺序:锚杆施工必须沿巷道方向由上向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位于作业地点上方且顶板已支护处进行作业。
11、斜坡上的电气设备必须确保稳固、可靠。作业完毕后,必须将斜坡内的工具、材料、设备堆放于躲身硐内,不得随意丢放于斜坡上。
三、组织措施
1、坚持区队班前会制度,当班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区队班前会,班前点名实行安全确认。
2、跟班干部对本班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同时介绍作业地点安全情况,隐患情况,强调安全细节,确保安全作业。由班长详细安排岗位人员和每人具体工作任务。
3、坚持出、入井汇报制度。出井、入井必须在井口填写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当班作业情况,同时于井口处,由当班班长清点当班人数。若少人、缺人必须查明原因。
4、跟班干部为本班安全责任人,负责当班工作进度及安全情况。由班长对作业地点周围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如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待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5、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跟班队干、班长的安排,做到听从指挥、服从命令。
6、入井人员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入井资格,满足熟知相关井下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后,方可入井。
7、作业期间,必须每班安排跟班队干进行现场跟班,严禁空班、漏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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