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区区长是抽放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抽放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编制、修订(编)本区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矿安全生产规划及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参与制定并落实矿“一通三防”管理相关制度。
3.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四、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
5.推广应用钻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组织钻探专业重点课题攻关。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一通三防”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7.督促本单位落实“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规程、措施;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督促落实钻探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8.参加矿调度会,汇报钻探异常情况,提出问题处理意见或建议。
9.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带班制度,排查井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参与实施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实施矿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考核安全生产工作
12.贯彻执行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并落实本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3.负责定期向本部门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
14.配合上级事故调查工作,落实调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15.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