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6-1采面下安全出口现已推采至距+190N2#石门8m处,需要调整采面的运煤系统,将运输巷的80溜子延接过+190N2#石门,与+190N2#石门南侧运输巷的皮带机尾搭接。为了保证此工作顺利、安全的进行,特拟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技术措施
(一)合溜子前的准备工作:
1.本次要合溜子的长度为70m,合溜子之前,将80溜子机尾缩至工作面切顶线的位置。同时将80溜子机头至运输巷皮带机尾的浮煤、浮矸清理干净。
2.准备工具:5T葫芦3个、3T导向滑轮2个、绳扣6根、撬棍4根(大撬棍和小撬棍各2根)、掏扒2把、电钳工各自的工具必须全部带齐。
3.准备材料: 螺栓(M20×70)60套、铁丝20Kg、三寸板(2000×140×100mm)6根、草鞋板40块。
4.回柱机:在运输巷皮带机尾处安设一台8T回柱机,并用2.5m单体支柱打好4根压柱,压柱分别打在回柱机底座的四角上。同时安设一组信号。
(二)合溜子的技术措施:
合溜子的工序是:将控制80溜子的磁力起动器打至“零”位、起吊80溜子机头部(悬空)→将+190N2#石门皮带机尾架撤除→80溜子机头部拉至运输巷皮带机尾架处搭接→底链、中部槽、面链的铺设→80溜子收链→80溜子试车。
1.80溜子机头部的起吊:
(1)切断运输巷总馈电开关电源,撤除80溜子电源。
(2)用2个5T葫芦将溜子机头部整体起吊悬空。
2.将+190N2#石门的皮带输送机机尾架撤除。
3. 80溜子机头部的拖运及安装:
(1)放下悬空的80溜子机头部。
(2)将80溜子机头部用回柱机钢丝绳拖至运输巷皮带输送机的机尾架处,拖运时在80溜子机头部前方打丛柱固定一个导向滑轮,拖运时使80溜子机头部向上仰,防止钻底。导向滑轮根据80溜子机头部的向前拖运一起向前转移。
(3)用2个5T葫芦将80溜子机头部拉至运输巷皮带输送机的机尾架上,并将其搭接好。
4.底链和中部槽的铺设:
(1)在拖运80溜子机头部的同时,从溜子机尾开始向前铺设底链和中部槽,一直铺设至80溜子机头。铺设中部槽时要铺设平直。
(2)调整80溜子机头部,使其与铺设好的中部槽连接好,将底链穿过80溜子机头部。
(3)面链的铺设:在铺设中部槽的同时,将面链从机尾铺设至机头。
5.收链:
(1)搭接好80溜子电源。
(2)用刮板链将面链固定在溜子机头上,将溜子机头的底链搭接在溜子机头的链轮上。
(3)将80溜子机头用2个葫芦固定好,防止收链时机头往后移动。
(4)打上紧链器,将80溜子开关手把打至反车位置,点动80溜子收链。
6.溜子试车:
(1)当面链收紧之后,将面链接好,将80溜子开关手把打至正车位置,启动80溜子试车。
(2)试车正常之后,在80溜子机尾上用2根2.5m的单体支柱打好压柱,安装好机尾保护罩。
二、安全措施
1.顶板:合溜子之前,首先检查该段的顶板情况,特别是起吊点,仔细查看是否破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后方可作业。
2.回柱机:
(1)回柱机压柱必须打紧、打牢,选用的支柱必须完好、支撑有力。
(2)回柱机钢绳直径不得低于?15.5mm,绳头位置必须加上绳卡,绳卡不得少于2个。
(3)所安设的回柱机信号必须灵敏可靠。
3.回柱机司机:
(1)回柱机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并且操作熟练。
(2)回柱司机开车前必须对回柱机、钢丝绳、压柱、控制按钮、顶板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回柱机司机不准远离回柱机,同时应站在回柱机的后方。
(4)回柱机信号为一停、二拉、三回绳,信号不明不开车。
4.起吊:
(1)葫芦所挂位置是用两根丛柱打在顶板上的绳扣,绳扣钢绳直径不小于?15.5mm。
(2)起吊前,首先检查起吊处的丛柱是否牢固,绳扣是否完好。
(3)起吊前,必须检查起吊设备(葫芦、绳扣)是否完好。
(4)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起吊设备的下方和侧下方,并随时观察设备的起吊情况,以防设备落下伤人。
5.拖运:拖运过程中,回柱机钢丝绳两侧附近严禁有人员作业、逗留或者通行,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回柱机后方或拖运物的后方,防止钢丝绳拉断弹伤人。在拖运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在起吊丛柱下方作业,必须在丛柱后方2m指挥拖运或作业。
6.电工:
(1)撤除80溜子机头之前,必须先切断运输巷的总馈电开关并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重新搭接的80溜子开关、控制按钮等必须完好可靠,严禁失爆。
7.80溜子收链时,机头处严禁人员直接用手拣链子。
8.80溜子机头处因行人侧宽度不够,溜子运行期间严禁人员从此处通行。人员经过此处时,80溜子必须停止运行。用80溜子机头、机尾的声光电铃发信号控制。
三、组织措施
1.采煤四队在合溜子的前一天必须向矿调度室和机运部取得联。
2.合溜子工作由早班所有人员操作完成。
3.机运部派人现场跟班负责现场安全和技术指导。
4.合溜子期间采煤四队由机电副队长负责现场指挥及劳动组织。
5. 本措施由机运部、生产部、安监部采煤四队主要负责人向本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并与该面《作业规程》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