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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设计概况
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位于府谷县城西北约85km,属陕北侏罗纪煤田新民矿区的矿井,隶属府谷县老高川镇管辖。
1、本矿由老高川乡华兴矿、字茆矿、常兴矿整合而成,整合区编号为Z17,矿井范围:东西走向长3.59km,南北斜宽5.2km,井田面积17.2699km2,设计生产能力0.9Mt/a,服务年限24.5a。
整合保有资源储量83.69 Mt,设计可采储量30.87Mt。3-1煤层厚度0.6~1.64m,平均厚1.39m,3-2煤层厚度0.65~1.77m,平均厚1.39m。两个煤层间距23.23m左右。煤层倾角1°左右。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即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投产设计以一个综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第二节 建设情况
弘建煤矿于2009年12月30日由府谷县煤炭局以府煤发【2009】106号文批复同意开工建设。在矿井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经过两年多的建设,矿井的土建、矿建、安装工程已全部完成。矿井的通风、机电运输、防尘、防火、压风、供排水、通讯联络、安全监测监控等系统已全部建成,各种安全设施已安装完毕并运行正常;
第三节 劳动组织及培训
1、矿领导有七人组成:
矿长:张平负责全矿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董金泉负责全矿技术工作。
生产矿长:苏兴旺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
安全矿长:淡文军负责全矿安全工作与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机电矿长:张军负责全矿机电主修、安装及日常保养。
机电副总工程师:冯福增负责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梁金超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安监科: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生产接续,井巷施工测量、填图以及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等安全技术工作。
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设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全矿煤炭及井下物料的运输供应工作。
调度室: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维护工作。
通风科:负责全矿瓦斯与通风管理。
矿井共有668人,各种生产及辅助人员均已到位并进行了岗前培训,特殊工作经培训考核全部持证上岗,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节 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专篇》的内容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矿制订了相应各工种和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落实。具体情况见《府谷县弘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联合试运转时间及组织机构
第一节 联合试运转时间及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矿井联合试运转时间不低于1个月,不高于半年。我矿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定于2012年6月10日进行联合试运转,为期三个月。试运转期间,矿各生产系统按时运转措施及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以设备的检测和调试以及矿井各系统的协调为目的,以生产为辅,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了解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各项参数,积累基础数据,为矿井正式投产服务。联合试运转经过各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
第二节 成立矿井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
根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联合试运转的要求,我矿于2012年6月10日,由张平矿长主持组织全矿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安装监理、设计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制订了矿井各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方案,成立了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平
副组长: 苏兴旺 董金泉 梁金朝 淡文军 张 军
冯福增 杨存喜 周 彤 马 义
成 员: 张和平 崔 旺 白世明 李 杰 聂长胜 白月平 杨永强 于江松
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当天联合试运转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 领导小组职责
1、 调度室要建立专门的联合试运转专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试运转期间各系统出现的问题,影响时间,处理方法及结果。
2、 当日值班矿领导要坚守岗位工作,随时协调指挥。
3、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通知各级领导及时赶往现场处理。
(二)根据联合试运转工作的需要,成立以下专业小组,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联合试运转工作。
1、机电、运输组
组 长:张 军
副组长:冯福增 周 彤 于江松
成 员:机电科、机运队及安装施工单位
职责:⑴负责矿井固定设备(提升、排水、通风、压风等设备)、矿井供电、井上下辅助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准备检查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⑵按设备系统编制试运转技术措施(检查项目、技术标准),组织参加运转人员学习有关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主要机电设备试运转规定、机电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规定、设备说明书),设备技术规格、性能和操作方法;
⑶负责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⑷负责填写各系统设备试运转期间的试运转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
2、一通三防组
组 长:董金泉
副组长:梁金朝、马 义
成 员:通风科、安监科、通风队
职责: ⑴负责通风系统的各类设施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合理,按要求做好瓦斯检查、测尘、测风工作;
⑵负责完善井下防隔爆设施、防尘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⑶负责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监督及检查工作。
⑷负责各岗位人员按要求配备,并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3、采掘组
组 长: 苏兴旺
副组长:周 彤 崔 旺
成 员:科室成员及采掘区队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1301采面的设备维护、检查,各类设备的运转记录填写;
⑵负责采掘区队的顶板管理、运输管理,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⑶负责各采掘队区域内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安全监控设施、隔爆设施的管理;
⑷负责局部通风的管理及局部通风机日常维护工作
4、技术保障组
组 长:董金泉
副组长: 马 义 李 杰
成 员:机电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各区队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试运转期间各类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工作;
⑵对试运转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⑶检查试运转期间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规范。
5、防治水专业组
组 长:淡文军
副组长:张和平
成员: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及综采区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重点是地面水及老空区积水,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⑵负责1301首采面的地质素描和矿压监测;
6、物资供应及后勤组
组 长: 张建荣
副组长:白云森 王贵祥
成 员: 供应科人员
职责: ⑴负责试运转期间材料、配件、应急物资的供应;
⑵负责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
⑶负责试运转期间资金筹措及落实到位工作。
7、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组
组 长: 苏 东
副组长: 杨社联 白月平
成 员: 调度室相关人员
职责:⑴负责通信、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
⑵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试运转记录填写。
第三节 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按照联合试运转方案的要求,主运输系统和辅助运输系统带负荷运转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三个月试生产期间,每月产量计划如下:2012年6月2万吨,7月5万吨、8月6万吨。劳动组织如下:
矿井试运转期间劳动组织
工种 出勤人数 工种 出勤人数
综采队 80 生产跟班 6
运输队 45 安全跟班 6
机电跟班 12 专职安全员 3
地面辅助生产 15 领导跟班 8
水泵工、通风工 9
合计人数 184
第三章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试运转方案
第一节 试运转程序
一、在设备启动前,采用仪器等手段进行最后的必要检查和测试;
二、以安装单位为主进行单机空负荷试运转。矿方、监理、设计等配合,检查鉴定机电设备的安装质量,传动、制动、润滑部分、
电气绝缘及各类保护等是否完好;
三、分系统进行试运转。鉴定各生产系统设备联合运转时,各种
设备运转的相互关系是否正常,能否满足生产需要;
四、以主煤流系统为主整个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主要鉴定各系统的联接部位和辅助设备的各个环节是否协调,是否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分空载试运转(8 h)、半负荷试运转(16 h)、全负
荷试运转(24 h);
五、以矿有关区队为主进行矿井试生产,安装单位、设备厂家、设计、监理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生产系统的关联部位和生产配套工程的每个环节的协调状态,生产组织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第二节 各生产系统的装备完成情况及运转路线条件
一、 通风方式与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
矿井通风方法:抽出式通风。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压入式通风;矿井在回风斜井附近安装两台FBCDZ—8—№24(B)型隔爆对旋轴流风机,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通风机采用反转反风。
矿井的通风系统、各种通风设施均按设计要求完成,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用风地点风量完全满足要求,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二、 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正常涌水量 40m3/h; 矿井最大涌水量 60m3/h;
设计选用BQS70-150/2-75型矿用隔爆潜水泵三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每台水泵选配75KW,660V,2950r/min主副水仓设计容量为:400m3
排水管路沿主斜井井筒敷设,排水管选用φ133×4无缝钢管,,直接排入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矿井排水系统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三、 矿井压风系统
在矿井工业场地建空气压缩机站一座,站内设置LGFD-20/0.8型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压缩空气主干管道沿主斜井井筒敷设,选用φ108×4mm无缝钢管。井下干管道沿带式输送机巷敷设,选用φ108×4mm无缝钢管;综采工作面巷道敷设φ89×4.0无缝钢管管路一趟。在井底预留分支接口。所有管路及管件均做防腐、防锈处理。矿井压风系统按设计要求完成,特别是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完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四、 提升运输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新开凿一条主斜井倾角为16°,装备带式输送机用于主提升。从井下至地面均为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方式,以适应矿井连续生产的需要。
设计工作面选用SGZ730/400型刮板输送机。SZZ730/110型刮板转载机。工作面皮带顺槽选用可伸缩胶带输送机2台,型号为SSJ100/2×110型。
副井筒为缓坡斜井,坡度仅为6°,矿井辅助材料的运输均选用无轨胶轮车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从副斜井—井下巷道—工作面运输。
地面生产系统
主斜井胶带机将原煤提升至地面驱动机房上层,经皮带转载至筛分车间上层。混煤经上仓皮带转运至末煤储煤仓上部,经刮板输送机分配到2个φ15m的筒仓内储存,每个仓容量为3000t,2个仓总容量为6000t,如果2个φ15m筒仓内煤满,在经栈桥送至2个φ18m的筒仓内储存,每个仓容量为5000t,2个仓总容量为10000t。筒仓总储煤量为16000T。
排矸系统
井下掘进矸石一般不出井,在开采3-1煤层时,因该煤层厚度较薄,有部分掘进矸石需排出井上,可利用胶轮车提升井后,直接排往排矸场。
主斜井皮带型号为ST1250(阻燃抗静电),电机为YB2 400_5_4,带宽1.2米。主运皮带巷皮带机为SSJ100/100,,带宽1.0米。地面生产系统皮带分别为:ST1250,电机型号YB2—315L—4,带宽1.2米。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已进行空载调试,运转正常,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五、矿井供电系统:
本矿井的供电电源取自老高川35/10kV变电所(距本矿1km)和大昌汗110/35/10kV变电站(距本矿9km),两变电站均有充足的容量供本矿井用电。弘建煤矿双回10kV电源线路分别引自上述两变电站的10kV母线。
根据矿井用电负荷及现有电源情况,确定本矿井供电电压为10kV,在矿井风井平台建10Kv变电所一座。
根据矿井设计规范,技术改造后的矿井变电所应有双回路电源线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电源线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现矿井一回路电源引自老高川35KV/10KV变电所,导线截面为LGJ-120,路线长1km。矿井二回路引自大昌汗110/35/10kV变电站,线路长9km,导线截面依旧为LGJ-120,经校验双回路线均满足经济电流密度、载流量及正常、事故状态下线路电压损失的要求,且电源十分可靠。故该矿电源线路应满足此规范要求。
各电气设备均设有漏电、过流、短路、欠压、缺相保护装置。掘进实现“三专两闭锁”,电器开关设备实现上架、挂牌管理,电缆吊挂符合规定要求。
矿区供电实现双回路,变压器容量满足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需要,各电气设备的安设符合设计要求,供电安全可靠。完全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六、 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为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故设置一套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该系统要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开放型和经济型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的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矿井安全检测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使用不小于2h;系统必须具有防雷防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等功能;中心站主机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热备。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上述参数及部分设备运行状态,在环境参数超限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断电控制。
故本矿生产安全监测系统使用KJ73N系统。
本系统的监测范围覆盖井下和地面的重要地点和重要生产环节。地面主要进行生产工况监测,井下部分则对采、掘、运各环节的瓦斯、风速、负压、温度、一氧化碳及风门进行安全环境监测,系统还具有自诊断功能。
本系统采用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全中文显示,前后台工作,在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的同时,完成记录、显示、超限时报警控制、编制、绘制图形和曲线,打印各种报表等任务。在不中断监测的情况下联机定义各种传感器、设置每个分站和每个控制量。该系统允许随时扩充或删除分站,并具有与上一级计算机系统联网的功能。
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安设符合设计,设备和安设均符合要求,设备运转正常,报表的打印、报警等功能正常,数据真实可靠,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已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主要回风巷、机电硐室及大巷等处设置瓦斯、风速、温度、负压、一氧化碳、瓦斯抽放多参数传感器、风门、烟雾等传感器,达到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七、 矿井通信系统
本矿井通信系统采用矿用程控交换总机,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及增加能力因数综合考虑,电话容量按120门确定,并运用数字程控交换机。矿井设10路中继与地方电信部门通信。为确保通信通畅,井下通讯的正常工作,矿井井下通信网分别从主付井各下一根30对矿用通讯电缆,引井下变电所电话总分线盒进行复接至井下调度用户,在任意一根下井电缆出现故障,另一根仍能保证通讯正常工作。
通讯电缆设置防雷设施。
通讯电缆的敷设应避免与供电电缆的敷设过近,形成通讯干扰。
实际情况:已按设计要求安设完毕,各施工地点安设的电话、信号装置均可以保证通信畅通、提升安全,完全满足生产需要。
矿井通信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八、 矿井供水、防尘系统
本矿采用分质、分压、分系统的形式供水。
1、工业场地锅炉供水系统
工业场地生活、锅炉供水系统水源为水务公司供给的自来水,采用水务公司—生活给水管—各用点的方式。工业场地生活给水管采用埋地聚乙烯(PE)给水管,枝状布置。干管管径De160热熔连接。部分给水管和暖管共沟,其余直埋铺设,覆土厚度不小于1.8m
2、消防供水系统
将井下排水(正常涌水量为40 m3/h,最大涌水量为60 m3/h)
在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材料库、采区工作面上下出口、掘进巷道入口、胶带输送机机头处、煤仓附近,胶带输送机大巷每隔50m;倾斜巷道、回风巷道每隔100m,均要设消火栓,在井下深超过100m处的消火栓前应设减压孔板,来确保消火栓正常工作。
井下洒水采用静压供水,消防和洒水合用一条焊接钢管管道,由主斜井口进管,主干管为DN100的焊接钢管,管道延伸到全部用水点,井下管道采用支状管网。
为消除煤尘、改善工作环境,在采掘工作面、煤仓、胶带输送机的机头、转载点,均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回风顺槽靠近出口及距工作面50m处,装煤点下风向20m处,胶带输送机巷道、采区回风巷、回风大巷等均应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有喷雾洒水和风流净化水幕的地方均设截止阀来控制开关。
矿井除接入府谷县水务局的一趟自来水管路通往高位水池。矿井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全部采用水质符合要求的自来水,消防供水管道采用DN200无缝钢管。
供水、防尘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联合适运转的要求。
第四章 联合试运转期间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在试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章作业,所有工程在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作业,若发生矿井灾害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弘建煤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弘建煤矿2012年重大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进行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一节 顶板管理、矿压观测安全措施
一、矿井顶板管理的重点:
顶板管理是我矿灾害预防的一个主要方面。顶板灾害预防应作为矿井灾害预防的重点,试生产期间严格按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的监测监控。
二、防治顶板事故的主要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首先要制定完备的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及时依据现场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切实做到技术措施适应现场具体情况,指导现场安全生产。
2、制定并严格落实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顶结束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现场跟班作业。
3、着重抓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架设支架。支架必须完好,初撑力满足设计要求。不合格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发现坏梁柱要及时替换并外运。必须有支架防倒防滑的措施。
4、必须保持人行道两排支拄有防倒柱措施,严禁支柱超高使用,并必须穿柱鞋。
5、采煤工作面机头必须加强支护,其支护方式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并在《作业规程 》中明确规定。
6、初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在大坡度区段,要有防止下滑造成支架和顶板失控安全技术措施。
9、对于工作面过断层,必须正确判断清楚断层性质,是正断层的采取特殊措施一般可以硬过,并限制采高,以避免冒顶事故的发生。
10、工作面在安装、初采放大顶时必须依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成立跟班指挥小组,督促落实执行措施。
二、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1、掘进头冒顶预兆:煤质变软,顶板下沉,巷道变形,地板鼓裂,顶板有响声,锚杆托盘变形断裂,顶板掉碴,喷体开裂。
2、临时支护是掘进头顶板管理的重点,必须选取合理的前探梁临时支护;对于锚喷支护,作好锚固力测试及隐蔽工程记录,严把工程质量关。
3、严格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对于失效支护或因矿压引起的失修巷道,必须及时制定措施,进行修复。
5、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时,要采取短掘短支等特殊施工措施。
三、运输线路的顶板管理
1、各单位对分管区域的帮顶进行管理,班班派人对管理区的巷道进行巡回检查、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矿压观测
在试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置矿压观测,收集和整理资料,总结出弘建煤矿的矿压显现特点,为弘建煤矿的矿井生产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节 机电设备管理及操作安全措施
一、机电设备操作和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电气设备检修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做好冬季防风雪工作,对全矿供电线路、拉线紧固程度等进行检查,保证线路畅通完好。
四、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电气设备逐台进行检查、杜绝失爆。
五、井下各变电所及所有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各种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做到灵敏可靠。
六、坚持主通风机定期倒台运转制度,定期对备用主扇进行检修,保持完好。
七、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提前办理停电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确认制度,制定措施,并且要通知停电受影响的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各类电器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严禁甩掉保护作业。
八、电器检修时至少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必须时刻监护工作人的身体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停电时是否有明显的断开点、操作者与带电体的安全净距等情况,检修结束后,短路接地线等措施是否撤除,工具材料是否清点等。
九、进行电器设备检修作业时,必须首先对电源控制开关进行停电、闭锁、挂牌、检查瓦斯,并派专人看管(看管人员严禁脱岗);经作业人员确认停电无误后,方可对须检修的电器设备进行停电、验电、放电、装短路接地线,然后方可进行电器检修作业。
十、多用户在同一条线路上停电检修时,必须分别提交停送电申请,待矿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同意后,分别悬挂停电牌,并由最后完工的人员摘牌,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十一、严禁采用电话预约或利用他人停电等方式进行检修工作。
十二、在临近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必须安设临时遮栏及护罩等保护措施,将带电体与检修设备、检修线路隔离以确保检修人员安全,在检修开关的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除工作人员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工作现场。
十三、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在较干燥的环境下进行,在空气湿度较多或滴水的地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四、当班检修任务不能完成时,必须严格执行对手交接班制度,对下班交清点明,严禁不交班或用电话等形式交班。
十五、检修结束后,应清点人员、工具、并清理现场、拆除短路接地线,确认无误后,方可有检修人员到电源控制开关处通知看管人员试送电(至少试送三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送电。
第三节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严禁微风和无风作业。
二、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弘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进行通风管理。
三、通风管理部门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分配风量,优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设施布置合理、完好有效。
四、每个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制定通风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按规定记录和填写牌板。
六、严格瓦斯管理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七、严格瓦斯日报制度,每日将实测数据填写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八、严格通风旬报制度,每旬将实测数据填写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九、必须加强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证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布点合理、系统完好可靠。
十、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构筑通风设施,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随意破坏通风设施。
十一、通风设施的构建、拆除、移动等,均必须有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二、防治瓦斯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矿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和各种仪表、仪器。
2、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职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3、现场人员及安检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工作面瓦斯变化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4、矿建立通风安全调度制。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应及时签署处理意见,重大隐患应立即反馈到现场。
5、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6、建立健全瓦斯报表、瓦斯台帐、瓦斯记录制度。
7、建立和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保证井下各工作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将瓦斯稀释至《煤矿安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各种通风构筑物要符合要求,减少漏风。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生产中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特别是后溜子机尾处)、顶板冒落空间内、低风速巷道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微风及风筒距迎头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距离。及时处理这些局部积存的瓦斯停风的盲巷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栅栏和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
3、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和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坚持瓦斯分级排放的管理和安全监测系统的定期检查工作。
4、对局部通风全部落实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保证采掘工作面有可靠风量。
三、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1、杜绝一切非生产性火源入井,检身工要做好井口检身工作,井口房、通机房2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
2、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加强控制,包括:严格明火管理;严格炸药、雷管、放炮制度的管理;杜绝电气失爆,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风电瓦斯闭锁;严防碰撞及磨擦火花、静电火花的产生。
3、严格控制井下电气焊。
4、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眼、放炮,保证封泥量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做到以风定产,按各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的要求配风,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消灭不合理的扩散通风、串联通风,杜绝循环风。
6、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使通风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7、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
8、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并在指定地点交接班。
9、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设施要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井下的风门、风窗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杜绝局部通风机随意停风现象:
1)、局部通风全部采用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2)、局部通风机由各区队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局部通风机停风作为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4)、消灭无计划停风,对机电检修影响局扇正常运转必须制定措施。
5)、局部通风机安装开停监控设备,确保正常通风。
四、防尘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防尘系统设计要求,进行防尘设施的安装和布置。
2、采掘工作面及各转载地点、装载点喷雾降尘系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完好、灵活、可靠。
3、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对管辖区内的矿尘进行及时清洗。不得出现长度超过5米,厚度达到2毫米的积尘,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4、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各运煤转载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要采取有效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巷道及其工作面采取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
5、完善并使用好隔爆水棚。 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劳动保护用品。工作面防尘管理:认真使用和管理好采煤机内外喷雾、支架放煤喷雾和前后刮板机转载点喷雾装置;距采面20米内的回风巷中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加强工作面煤壁注水工作,采面进、回风巷必须及时冲洗、清扫煤尘。
6、 掘进工作面防尘管理:凿岩机使用湿式打眼,迎头放炮前后要洒水降尘;放炮使用水炮泥,距工作面30米内必须安设净化风流水幕,综掘机内外喷雾必须齐全有效。
7、运输线路及转载点的防尘管理:转载运输机及输送机应装合适的溜槽和导向板,并设置人工喷雾系统。各煤仓口及给煤机卸煤点都要安装洒水装置。
8、各采掘巷道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必须冲刷、清扫煤尘2次。
9、 个体防尘:各单位凡有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五、防火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防火管路系统设计要求,进行防火设施的安装和布置,并经相关科室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严禁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入井。
3、井下放炮要杜绝明火,炮眼深度、封泥长度要符合规定。
4、严禁非阻燃皮带、非阻燃风筒、非阻燃电缆入井,各皮带清扫器要按规定安装,及时清净底煤,防止皮带磨擦起火。
5、井下各供水管路系统,皮带巷每隔50米 、辅运巷每隔100米要设置支管和阀门,兼作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500m3的水量。
6、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材料库、仓库、炸药库等地点严禁烟火,不准在内吸烟、烧火做饭、取暖,以防火灾。
7、井上、下各处的消防器材按规定配齐。地面消防栓保证完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井下巷道、硐室不准存放可燃油类,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要放在带盖的铁桶内,使用的残油严禁乱扔乱放。
9、机电硐室、材料库、配电点、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沙及铁锹等。
10、井下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选用相应的火工品及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炮泥。
11、所有的皮带机头配齐灭火器;消防洒水、降尘管路按规定铺设,按规定装好清煤器、过流、过热、烟雾、报警保护、堆煤保护,并保证正常使用。
12、矿井主要进风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巷,各采掘头面必须按规定配置防尘消防管路。
第四节 矿井安全监测
一、安全监测系统由调度室统一管理,配足专职人员。
二、井下各施工地点按设计要求上齐各类传感器。
三、调度室配齐终端微机,使用安全监测系统,对瓦斯实行动态监测。
四、各采掘队的机电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各类传感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五、传感器发生故障处理方案及维护:
1、瓦斯传感器载体催化元件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以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
2、每7天对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测试一次,以确保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自动断电。
3、每天使用便携式瓦检仪对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当瓦斯传感器与便携式瓦检仪读数不一致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然后8小时内对2种设备进行调校。
4、当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掉工作面内及回风流非本安型电源,停止工作,悬挂便携式瓦检仪,进行实时监测,并通知瓦检员实时监测,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工作面的瓦斯情况,以确保瓦斯传感器故障期间对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
5、当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且无法排除时,必须在两个小班内进行更换。
第五节 防治水安全措施
一、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二、建立地质、水文钻探的防治水队伍。
三、矿生产技术部坚持做好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四、坚持月度防治水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每季要坚持专项检查排水系统,防水设施,钻探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六、各采掘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尤其在保护煤柱附近,严禁乱挖乱掘。
七、搞好地面水、老空水动态观测工作。
八、所有下井人员均必须熟悉突水预兆和水害避灾路线。
第六节 运输安全措施
一、对全矿井上下的道路、管线进行认真检查,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确保安全运输。
二、无轨胶轮车声光信号每班检查一次,保证安全行驶无事故。。
三、皮带机做到不跑偏、不拖地,托辊齐全灵活,综合保护齐全且灵敏可靠(有防滑、防跑偏、堆煤、烟雾、温度)。自动洒水装置必须正常使用。
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好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并正常使用。
五、皮带巷要按规定上齐各类保护,并保证正常使用,配齐灭火器、消防沙,完善防尘消防管路,过人点必须设置过桥。
六、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提前办理停电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制定措施,并且要通知停电受影响的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各类电器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严禁甩掉保护作业。
第七节爆破安全措施
1 、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下班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清点后交回炸药材料库,不准乱丢乱放。
2 、不准同时使用不同厂家出品的雷管。
3 、井下严禁裸露爆破、明火爆破、不准截雷管脚线。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4.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破坏;
4.2 在爆破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3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4.5工作面风量不足。
4.6迎头上任何残孔要求装放者;
4.7 炮眼的位置、方向、深度不对者;
4.8炮眼内有瓦斯或异色水涌出者;
4.9炮眼内有杂物没有吹净者;
4.10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处理者。
5、爆破应严格执行&lldquo;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等制度,爆破时必须设置好警戒,警戒距离: 直巷>120m,弯巷>75m,并在能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通道内站岗堵人,爆破工作不结束,不准解除警戒。
6、 采用铜芯母线,长度>120m。不得有明接头,爆破使用阶音信号(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不得使用口喊,以免听误出事,各岗哨在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撤回。
7、装配起爆药卷时,用多少做多少,不准多做,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时, 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及一次装药分次起爆。装药人员由爆破工、跟班工长及老工人组成,每装完一个炮眼,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且悬空,各类圈眼要选用同号雷管起爆,每孔最大装药量为750g,装药爆破前必须切断电源,且保持正常通风。
10、爆破发生故障时, 爆破工必须将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扭结短路,至少等15分钟再收线进入迎头查找。发现拒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条规定处理。
11、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1炮眼长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1.1.1 每孔装药量不超过150g。
11.1.2 炮泥必须封满。
11.1.3 爆破地点必须洒水降尘、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爆破。
11.1.4 加强爆破地点的支护。
11.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11.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1.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11.5光面爆破时,周边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1.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 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2、联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 随撤随放线,母线远离任何导电物体,更不准和电缆挂在一起,爆破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爆破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管线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不准停风爆破。
13、爆破前要清点人员,爆破后至少等15分钟,炮烟吹净,由两人(其中必有爆破工)到爆破地点检查顶板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确认施工地点安全无隐患后再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14、迎头后路进行爆破施工时,爆破地点以里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并站好岗。
15、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6、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6.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接起爆。
16.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16.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16.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16.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7.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应符合标准。
17.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罐、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17.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17.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在0.3m以上的距离。
17.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17.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八节 避灾路线
一、避灾原则和基本要求 :
(一)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事故的避灾原则:
迎风流走,以最近路线进入新鲜风流
避灾路线:工作面-辅运顺槽(皮带顺槽)-辅运大巷(皮带大巷)-主斜井、-地面
(二)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原则:
往高处走,到达最近的安全出口
避灾路线:工作面-辅运顺槽(皮带顺槽)-辅运大巷(皮带大巷)-主斜井、-地面
第九节 地面事故预防
一、地面事故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和设施都必须安全完好,重要设施必须有安设合格证。
(二)高空作业防坠措施必须齐全有效、可靠。
(三)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防出现触电事故。
二、地面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二)、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按下列顺序通知矿领导及相关单位:值班矿长、矿其他领导、调度主任、机电科、安监科长、有人员受伤的立即通知矿医院;灾害事故较大或灾害情况很难控制时立即通知救护队前来支援。
第五章 试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各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各部门参加试运转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
2、所有参加试运转人员要统一行动,听从指挥,调度室是这次试运转的指挥中心,试运转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彻底排除不安全隐患后,设备方可继续投入试运转。
3、试运转期间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等部门领导及矿领导,要派人员井下跟班。
4、试运转期间,井上、下各通讯点,派专人看守电话,要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提前处理。
5、试运转期间,各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每隔1小时要把设备运转情况填写一次,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及地面变电所、主扇风机房值班人员要记录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各种数据。
6、调度室每隔1小时向各联络点打电话,了解井下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7、仓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备足易埙坏零部件及其他维修工具,并保证试运行期间设备故障的及时处理。
8、机电科要在地面排水管水表处观测排水量,并认真做好记录。
9、设备试运行前及交接班期间,各队和负责部门要加强对设备的检查检修。以确保试运行期间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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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设计概况
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位于府谷县城西北约85km,属陕北侏罗纪煤田新民矿区的矿井,隶属府谷县老高川镇管辖。
1、本矿由老高川乡华兴矿、字茆矿、常兴矿整合而成,整合区编号为Z17,矿井范围:东西走向长3.59km,南北斜宽5.2km,井田面积17.2699km2,设计生产能力0.9Mt/a,服务年限24.5a。
整合保有资源储量83.69 Mt,设计可采储量30.87Mt。3-1煤层厚度0.6~1.64m,平均厚1.39m,3-2煤层厚度0.65~1.77m,平均厚1.39m。两个煤层间距23.23m左右。煤层倾角1°左右。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即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投产设计以一个综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第二节 建设情况
弘建煤矿于2009年12月30日由府谷县煤炭局以府煤发【2009】106号文批复同意开工建设。在矿井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开采设计》、《陕西省府谷县弘建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经过两年多的建设,矿井的土建、矿建、安装工程已全部完成。矿井的通风、机电运输、防尘、防火、压风、供排水、通讯联络、安全监测监控等系统已全部建成,各种安全设施已安装完毕并运行正常;
第三节 劳动组织及培训
1、矿领导有七人组成:
矿长:张平负责全矿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董金泉负责全矿技术工作。
生产矿长:苏兴旺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
安全矿长:淡文军负责全矿安全工作与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机电矿长:张军负责全矿机电主修、安装及日常保养。
机电副总工程师:冯福增负责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副总工程师:梁金超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机构设置:
安监科: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生产接续,井巷施工测量、填图以及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等安全技术工作。
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设及日常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全矿煤炭及井下物料的运输供应工作。
调度室: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监控维护工作。
通风科:负责全矿瓦斯与通风管理。
矿井共有668人,各种生产及辅助人员均已到位并进行了岗前培训,特殊工作经培训考核全部持证上岗,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节 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专篇》的内容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我矿制订了相应各工种和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落实。具体情况见《府谷县弘建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联合试运转时间及组织机构
第一节 联合试运转时间及目标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矿井联合试运转时间不低于1个月,不高于半年。我矿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定于2012年6月10日进行联合试运转,为期三个月。试运转期间,矿各生产系统按时运转措施及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以设备的检测和调试以及矿井各系统的协调为目的,以生产为辅,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了解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各项参数,积累基础数据,为矿井正式投产服务。联合试运转经过各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
第二节 成立矿井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
根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联合试运转的要求,我矿于2012年6月10日,由张平矿长主持组织全矿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安装监理、设计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并制订了矿井各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方案,成立了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平
副组长: 苏兴旺 董金泉 梁金朝 淡文军 张 军
冯福增 杨存喜 周 彤 马 义
成 员: 张和平 崔 旺 白世明 李 杰 聂长胜 白月平 杨永强 于江松
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当天联合试运转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 领导小组职责
1、 调度室要建立专门的联合试运转专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试运转期间各系统出现的问题,影响时间,处理方法及结果。
2、 当日值班矿领导要坚守岗位工作,随时协调指挥。
3、 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通知各级领导及时赶往现场处理。
(二)根据联合试运转工作的需要,成立以下专业小组,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联合试运转工作。
1、机电、运输组
组 长:张 军
副组长:冯福增 周 彤 于江松
成 员:机电科、机运队及安装施工单位
职责:⑴负责矿井固定设备(提升、排水、通风、压风等设备)、矿井供电、井上下辅助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准备检查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⑵按设备系统编制试运转技术措施(检查项目、技术标准),组织参加运转人员学习有关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主要机电设备试运转规定、机电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规定、设备说明书),设备技术规格、性能和操作方法;
⑶负责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⑷负责填写各系统设备试运转期间的试运转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
2、一通三防组
组 长:董金泉
副组长:梁金朝、马 义
成 员:通风科、安监科、通风队
职责: ⑴负责通风系统的各类设施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合理,按要求做好瓦斯检查、测尘、测风工作;
⑵负责完善井下防隔爆设施、防尘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⑶负责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监督及检查工作。
⑷负责各岗位人员按要求配备,并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3、采掘组
组 长: 苏兴旺
副组长:周 彤 崔 旺
成 员:科室成员及采掘区队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1301采面的设备维护、检查,各类设备的运转记录填写;
⑵负责采掘区队的顶板管理、运输管理,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⑶负责各采掘队区域内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安全监控设施、隔爆设施的管理;
⑷负责局部通风的管理及局部通风机日常维护工作
4、技术保障组
组 长:董金泉
副组长: 马 义 李 杰
成 员:机电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各区队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试运转期间各类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工作;
⑵对试运转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⑶检查试运转期间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规范。
5、防治水专业组
组 长:淡文军
副组长:张和平
成员:生产技术科相关人员及综采区技术人员
职责:⑴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重点是地面水及老空区积水,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
⑵负责1301首采面的地质素描和矿压监测;
6、物资供应及后勤组
组 长: 张建荣
副组长:白云森 王贵祥
成 员: 供应科人员
职责: ⑴负责试运转期间材料、配件、应急物资的供应;
⑵负责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
⑶负责试运转期间资金筹措及落实到位工作。
7、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组
组 长: 苏 东
副组长: 杨社联 白月平
成 员: 调度室相关人员
职责:⑴负责通信、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
⑵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试运转记录填写。
第三节 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
按照联合试运转方案的要求,主运输系统和辅助运输系统带负荷运转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三个月试生产期间,每月产量计划如下:2012年6月2万吨,7月5万吨、8月6万吨。劳动组织如下:
矿井试运转期间劳动组织
工种 出勤人数 工种 出勤人数
综采队 80 生产跟班 6
运输队 45 安全跟班 6
机电跟班 12 专职安全员 3
地面辅助生产 15 领导跟班 8
水泵工、通风工 9
合计人数 184
第三章 矿井主要生产系统试运转方案
第一节 试运转程序
一、在设备启动前,采用仪器等手段进行最后的必要检查和测试;
二、以安装单位为主进行单机空负荷试运转。矿方、监理、设计等配合,检查鉴定机电设备的安装质量,传动、制动、润滑部分、
电气绝缘及各类保护等是否完好;
三、分系统进行试运转。鉴定各生产系统设备联合运转时,各种
设备运转的相互关系是否正常,能否满足生产需要;
四、以主煤流系统为主整个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主要鉴定各系统的联接部位和辅助设备的各个环节是否协调,是否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分空载试运转(8 h)、半负荷试运转(16 h)、全负
荷试运转(24 h);
五、以矿有关区队为主进行矿井试生产,安装单位、设备厂家、设计、监理做好配合工作。考核生产系统的关联部位和生产配套工程的每个环节的协调状态,生产组织是否适应工作需要。
第二节 各生产系统的装备完成情况及运转路线条件
一、 通风方式与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
矿井通风方法:抽出式通风。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压入式通风;矿井在回风斜井附近安装两台FBCDZ—8—№24(B)型隔爆对旋轴流风机,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通风机采用反转反风。
矿井的通风系统、各种通风设施均按设计要求完成,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用风地点风量完全满足要求,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二、 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正常涌水量 40m3/h; 矿井最大涌水量 60m3/h;
设计选用BQS70-150/2-75型矿用隔爆潜水泵三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每台水泵选配75KW,660V,2950r/min主副水仓设计容量为:400m3
排水管路沿主斜井井筒敷设,排水管选用φ133×4无缝钢管,,直接排入地面矿井水处理站内进行处理。矿井排水系统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三、 矿井压风系统
在矿井工业场地建空气压缩机站一座,站内设置LGFD-20/0.8型螺杆空气压缩机2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压缩空气主干管道沿主斜井井筒敷设,选用φ108×4mm无缝钢管。井下干管道沿带式输送机巷敷设,选用φ108×4mm无缝钢管;综采工作面巷道敷设φ89×4.0无缝钢管管路一趟。在井底预留分支接口。所有管路及管件均做防腐、防锈处理。矿井压风系统按设计要求完成,特别是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完全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四、 提升运输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新开凿一条主斜井倾角为16°,装备带式输送机用于主提升。从井下至地面均为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方式,以适应矿井连续生产的需要。
设计工作面选用SGZ730/400型刮板输送机。SZZ730/110型刮板转载机。工作面皮带顺槽选用可伸缩胶带输送机2台,型号为SSJ100/2×110型。
副井筒为缓坡斜井,坡度仅为6°,矿井辅助材料的运输均选用无轨胶轮车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从副斜井—井下巷道—工作面运输。
地面生产系统
主斜井胶带机将原煤提升至地面驱动机房上层,经皮带转载至筛分车间上层。混煤经上仓皮带转运至末煤储煤仓上部,经刮板输送机分配到2个φ15m的筒仓内储存,每个仓容量为3000t,2个仓总容量为6000t,如果2个φ15m筒仓内煤满,在经栈桥送至2个φ18m的筒仓内储存,每个仓容量为5000t,2个仓总容量为10000t。筒仓总储煤量为16000T。
排矸系统
井下掘进矸石一般不出井,在开采3-1煤层时,因该煤层厚度较薄,有部分掘进矸石需排出井上,可利用胶轮车提升井后,直接排往排矸场。
主斜井皮带型号为ST1250(阻燃抗静电),电机为YB2 400_5_4,带宽1.2米。主运皮带巷皮带机为SSJ100/100,,带宽1.0米。地面生产系统皮带分别为:ST1250,电机型号YB2—315L—4,带宽1.2米。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基本按设计要求完成,已进行空载调试,运转正常,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
五、矿井供电系统:
本矿井的供电电源取自老高川35/10kV变电所(距本矿1km)和大昌汗110/35/10kV变电站(距本矿9km),两变电站均有充足的容量供本矿井用电。弘建煤矿双回10kV电源线路分别引自上述两变电站的10kV母线。
根据矿井用电负荷及现有电源情况,确定本矿井供电电压为10kV,在矿井风井平台建10Kv变电所一座。
根据矿井设计规范,技术改造后的矿井变电所应有双回路电源线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电源线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现矿井一回路电源引自老高川35KV/10KV变电所,导线截面为LGJ-120,路线长1km。矿井二回路引自大昌汗110/35/10kV变电站,线路长9km,导线截面依旧为LGJ-120,经校验双回路线均满足经济电流密度、载流量及正常、事故状态下线路电压损失的要求,且电源十分可靠。故该矿电源线路应满足此规范要求。
各电气设备均设有漏电、过流、短路、欠压、缺相保护装置。掘进实现“三专两闭锁”,电器开关设备实现上架、挂牌管理,电缆吊挂符合规定要求。
矿区供电实现双回路,变压器容量满足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需要,各电气设备的安设符合设计要求,供电安全可靠。完全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六、 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
本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为了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故设置一套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该系统要具备先进性、可靠性、开放型和经济型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的要求。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安全监测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矿井安全检测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使用不小于2h;系统必须具有防雷防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等功能;中心站主机为两台,一台工作,一台热备。
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上述参数及部分设备运行状态,在环境参数超限时,对相关设备进行断电控制。
故本矿生产安全监测系统使用KJ73N系统。
本系统的监测范围覆盖井下和地面的重要地点和重要生产环节。地面主要进行生产工况监测,井下部分则对采、掘、运各环节的瓦斯、风速、负压、温度、一氧化碳及风门进行安全环境监测,系统还具有自诊断功能。
本系统采用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全中文显示,前后台工作,在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的同时,完成记录、显示、超限时报警控制、编制、绘制图形和曲线,打印各种报表等任务。在不中断监测的情况下联机定义各种传感器、设置每个分站和每个控制量。该系统允许随时扩充或删除分站,并具有与上一级计算机系统联网的功能。
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安设符合设计,设备和安设均符合要求,设备运转正常,报表的打印、报警等功能正常,数据真实可靠,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已在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主要回风巷、机电硐室及大巷等处设置瓦斯、风速、温度、负压、一氧化碳、瓦斯抽放多参数传感器、风门、烟雾等传感器,达到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七、 矿井通信系统
本矿井通信系统采用矿用程控交换总机,根据矿井生产能力及增加能力因数综合考虑,电话容量按120门确定,并运用数字程控交换机。矿井设10路中继与地方电信部门通信。为确保通信通畅,井下通讯的正常工作,矿井井下通信网分别从主付井各下一根30对矿用通讯电缆,引井下变电所电话总分线盒进行复接至井下调度用户,在任意一根下井电缆出现故障,另一根仍能保证通讯正常工作。
通讯电缆设置防雷设施。
通讯电缆的敷设应避免与供电电缆的敷设过近,形成通讯干扰。
实际情况:已按设计要求安设完毕,各施工地点安设的电话、信号装置均可以保证通信畅通、提升安全,完全满足生产需要。
矿井通信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安全可靠,满足联合试运转的要求。
八、 矿井供水、防尘系统
本矿采用分质、分压、分系统的形式供水。
1、工业场地锅炉供水系统
工业场地生活、锅炉供水系统水源为水务公司供给的自来水,采用水务公司—生活给水管—各用点的方式。工业场地生活给水管采用埋地聚乙烯(PE)给水管,枝状布置。干管管径De160热熔连接。部分给水管和暖管共沟,其余直埋铺设,覆土厚度不小于1.8m
2、消防供水系统
将井下排水(正常涌水量为40 m3/h,最大涌水量为60 m3/h)
在井下中央变电所、消防材料库、采区工作面上下出口、掘进巷道入口、胶带输送机机头处、煤仓附近,胶带输送机大巷每隔50m;倾斜巷道、回风巷道每隔100m,均要设消火栓,在井下深超过100m处的消火栓前应设减压孔板,来确保消火栓正常工作。
井下洒水采用静压供水,消防和洒水合用一条焊接钢管管道,由主斜井口进管,主干管为DN100的焊接钢管,管道延伸到全部用水点,井下管道采用支状管网。
为消除煤尘、改善工作环境,在采掘工作面、煤仓、胶带输送机的机头、转载点,均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在回风顺槽靠近出口及距工作面50m处,装煤点下风向20m处,胶带输送机巷道、采区回风巷、回风大巷等均应设置风流净化水幕。有喷雾洒水和风流净化水幕的地方均设截止阀来控制开关。
矿井除接入府谷县水务局的一趟自来水管路通往高位水池。矿井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全部采用水质符合要求的自来水,消防供水管道采用DN200无缝钢管。
供水、防尘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联合适运转的要求。
第四章 联合试运转期间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在试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章作业,所有工程在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作业,若发生矿井灾害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弘建煤矿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弘建煤矿2012年重大事故应急和救援预案》进行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一节 顶板管理、矿压观测安全措施
一、矿井顶板管理的重点:
顶板管理是我矿灾害预防的一个主要方面。顶板灾害预防应作为矿井灾害预防的重点,试生产期间严格按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的监测监控。
二、防治顶板事故的主要措施:
一、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
1、首先要制定完备的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及时依据现场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切实做到技术措施适应现场具体情况,指导现场安全生产。
2、制定并严格落实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放顶结束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成立初次放顶领导小组现场跟班作业。
3、着重抓好工作面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架设支架。支架必须完好,初撑力满足设计要求。不合格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发现坏梁柱要及时替换并外运。必须有支架防倒防滑的措施。
4、必须保持人行道两排支拄有防倒柱措施,严禁支柱超高使用,并必须穿柱鞋。
5、采煤工作面机头必须加强支护,其支护方式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并在《作业规程 》中明确规定。
6、初采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在大坡度区段,要有防止下滑造成支架和顶板失控安全技术措施。
9、对于工作面过断层,必须正确判断清楚断层性质,是正断层的采取特殊措施一般可以硬过,并限制采高,以避免冒顶事故的发生。
10、工作面在安装、初采放大顶时必须依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成立跟班指挥小组,督促落实执行措施。
二、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1、掘进头冒顶预兆:煤质变软,顶板下沉,巷道变形,地板鼓裂,顶板有响声,锚杆托盘变形断裂,顶板掉碴,喷体开裂。
2、临时支护是掘进头顶板管理的重点,必须选取合理的前探梁临时支护;对于锚喷支护,作好锚固力测试及隐蔽工程记录,严把工程质量关。
3、严格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对于失效支护或因矿压引起的失修巷道,必须及时制定措施,进行修复。
5、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时,要采取短掘短支等特殊施工措施。
三、运输线路的顶板管理
1、各单位对分管区域的帮顶进行管理,班班派人对管理区的巷道进行巡回检查、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矿压观测
在试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置矿压观测,收集和整理资料,总结出弘建煤矿的矿压显现特点,为弘建煤矿的矿井生产提供技术资料。
第二节 机电设备管理及操作安全措施
一、机电设备操作和检修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电气设备检修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做好冬季防风雪工作,对全矿供电线路、拉线紧固程度等进行检查,保证线路畅通完好。
四、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电气设备逐台进行检查、杜绝失爆。
五、井下各变电所及所有设备必须保持完好,各种保护装置定期检查试验,做到灵敏可靠。
六、坚持主通风机定期倒台运转制度,定期对备用主扇进行检修,保持完好。
七、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提前办理停电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确认制度,制定措施,并且要通知停电受影响的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各类电器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严禁甩掉保护作业。
八、电器检修时至少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检修,一人监护,监护人必须时刻监护工作人的身体状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停电时是否有明显的断开点、操作者与带电体的安全净距等情况,检修结束后,短路接地线等措施是否撤除,工具材料是否清点等。
九、进行电器设备检修作业时,必须首先对电源控制开关进行停电、闭锁、挂牌、检查瓦斯,并派专人看管(看管人员严禁脱岗);经作业人员确认停电无误后,方可对须检修的电器设备进行停电、验电、放电、装短路接地线,然后方可进行电器检修作业。
十、多用户在同一条线路上停电检修时,必须分别提交停送电申请,待矿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同意后,分别悬挂停电牌,并由最后完工的人员摘牌,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十一、严禁采用电话预约或利用他人停电等方式进行检修工作。
十二、在临近带电体附近工作时,必须安设临时遮栏及护罩等保护措施,将带电体与检修设备、检修线路隔离以确保检修人员安全,在检修开关的手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除工作人员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随便进入工作现场。
十三、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在较干燥的环境下进行,在空气湿度较多或滴水的地方,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四、当班检修任务不能完成时,必须严格执行对手交接班制度,对下班交清点明,严禁不交班或用电话等形式交班。
十五、检修结束后,应清点人员、工具、并清理现场、拆除短路接地线,确认无误后,方可有检修人员到电源控制开关处通知看管人员试送电(至少试送三次),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送电。
第三节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原则,严禁微风和无风作业。
二、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弘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进行通风管理。
三、通风管理部门要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分配风量,优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设施布置合理、完好有效。
四、每个采掘工作面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制定通风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五、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按规定记录和填写牌板。
六、严格瓦斯管理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七、严格瓦斯日报制度,每日将实测数据填写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八、严格通风旬报制度,每旬将实测数据填写报表,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九、必须加强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证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布点合理、系统完好可靠。
十、必须严格按要求及时构筑通风设施,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随意破坏通风设施。
十一、通风设施的构建、拆除、移动等,均必须有设计,并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二、防治瓦斯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
1、矿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和各种仪表、仪器。
2、建立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职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3、现场人员及安检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工作面瓦斯变化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4、矿建立通风安全调度制。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应及时签署处理意见,重大隐患应立即反馈到现场。
5、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6、建立健全瓦斯报表、瓦斯台帐、瓦斯记录制度。
7、建立和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
二、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保证井下各工作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风速,将瓦斯稀释至《煤矿安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各种通风构筑物要符合要求,减少漏风。
2、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生产中易于积存瓦斯的地点有: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特别是后溜子机尾处)、顶板冒落空间内、低风速巷道顶板附近、停风的盲巷、微风及风筒距迎头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距离。及时处理这些局部积存的瓦斯停风的盲巷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栅栏和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
3、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和瓦斯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坚持瓦斯分级排放的管理和安全监测系统的定期检查工作。
4、对局部通风全部落实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保证采掘工作面有可靠风量。
三、防止瓦斯爆炸措施:
1、杜绝一切非生产性火源入井,检身工要做好井口检身工作,井口房、通机房20米范围内禁止烟火。
2、对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源要加强控制,包括:严格明火管理;严格炸药、雷管、放炮制度的管理;杜绝电气失爆,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风电瓦斯闭锁;严防碰撞及磨擦火花、静电火花的产生。
3、严格控制井下电气焊。
4、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眼、放炮,保证封泥量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做到以风定产,按各单位编制的《作业规程》的要求配风,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消灭不合理的扩散通风、串联通风,杜绝循环风。
6、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使通风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7、严禁无风和微风作业。
8、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空班、漏检,并在指定地点交接班。
9、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设施要专人管理,建立台帐。井下的风门、风窗等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杜绝局部通风机随意停风现象:
1)、局部通风全部采用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
2)、局部通风机由各区队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局部通风机停风作为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4)、消灭无计划停风,对机电检修影响局扇正常运转必须制定措施。
5)、局部通风机安装开停监控设备,确保正常通风。
四、防尘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防尘系统设计要求,进行防尘设施的安装和布置。
2、采掘工作面及各转载地点、装载点喷雾降尘系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完好、灵活、可靠。
3、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对管辖区内的矿尘进行及时清洗。不得出现长度超过5米,厚度达到2毫米的积尘,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4、完善井下防尘洒水系统,各运煤转载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要采取有效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巷道及其工作面采取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喷雾洒水。
5、完善并使用好隔爆水棚。 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尘劳动保护用品。工作面防尘管理:认真使用和管理好采煤机内外喷雾、支架放煤喷雾和前后刮板机转载点喷雾装置;距采面20米内的回风巷中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加强工作面煤壁注水工作,采面进、回风巷必须及时冲洗、清扫煤尘。
6、 掘进工作面防尘管理:凿岩机使用湿式打眼,迎头放炮前后要洒水降尘;放炮使用水炮泥,距工作面30米内必须安设净化风流水幕,综掘机内外喷雾必须齐全有效。
7、运输线路及转载点的防尘管理:转载运输机及输送机应装合适的溜槽和导向板,并设置人工喷雾系统。各煤仓口及给煤机卸煤点都要安装洒水装置。
8、各采掘巷道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每月必须冲刷、清扫煤尘2次。
9、 个体防尘:各单位凡有接触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五、防火安全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防火管路系统设计要求,进行防火设施的安装和布置,并经相关科室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严格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严禁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着化纤衣服入井。
3、井下放炮要杜绝明火,炮眼深度、封泥长度要符合规定。
4、严禁非阻燃皮带、非阻燃风筒、非阻燃电缆入井,各皮带清扫器要按规定安装,及时清净底煤,防止皮带磨擦起火。
5、井下各供水管路系统,皮带巷每隔50米 、辅运巷每隔100米要设置支管和阀门,兼作消防管路,地面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500m3的水量。
6、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材料库、仓库、炸药库等地点严禁烟火,不准在内吸烟、烧火做饭、取暖,以防火灾。
7、井上、下各处的消防器材按规定配齐。地面消防栓保证完好,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井下巷道、硐室不准存放可燃油类,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要放在带盖的铁桶内,使用的残油严禁乱扔乱放。
9、机电硐室、材料库、配电点、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沙及铁锹等。
10、井下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选用相应的火工品及放炮制度,坚持使用水炮泥。
11、所有的皮带机头配齐灭火器;消防洒水、降尘管路按规定铺设,按规定装好清煤器、过流、过热、烟雾、报警保护、堆煤保护,并保证正常使用。
12、矿井主要进风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巷,各采掘头面必须按规定配置防尘消防管路。
第四节 矿井安全监测
一、安全监测系统由调度室统一管理,配足专职人员。
二、井下各施工地点按设计要求上齐各类传感器。
三、调度室配齐终端微机,使用安全监测系统,对瓦斯实行动态监测。
四、各采掘队的机电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各类传感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
五、传感器发生故障处理方案及维护:
1、瓦斯传感器载体催化元件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以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
2、每7天对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测试一次,以确保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自动断电。
3、每天使用便携式瓦检仪对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当瓦斯传感器与便携式瓦检仪读数不一致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然后8小时内对2种设备进行调校。
4、当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掉工作面内及回风流非本安型电源,停止工作,悬挂便携式瓦检仪,进行实时监测,并通知瓦检员实时监测,每半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工作面的瓦斯情况,以确保瓦斯传感器故障期间对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
5、当瓦斯传感器出现故障且无法排除时,必须在两个小班内进行更换。
第五节 防治水安全措施
一、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二、建立地质、水文钻探的防治水队伍。
三、矿生产技术部坚持做好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和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四、坚持月度防治水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每季要坚持专项检查排水系统,防水设施,钻探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六、各采掘工作面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尤其在保护煤柱附近,严禁乱挖乱掘。
七、搞好地面水、老空水动态观测工作。
八、所有下井人员均必须熟悉突水预兆和水害避灾路线。
第六节 运输安全措施
一、对全矿井上下的道路、管线进行认真检查,必须达到质量标准,确保安全运输。
二、无轨胶轮车声光信号每班检查一次,保证安全行驶无事故。。
三、皮带机做到不跑偏、不拖地,托辊齐全灵活,综合保护齐全且灵敏可靠(有防滑、防跑偏、堆煤、烟雾、温度)。自动洒水装置必须正常使用。
四、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好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并正常使用。
五、皮带巷要按规定上齐各类保护,并保证正常使用,配齐灭火器、消防沙,完善防尘消防管路,过人点必须设置过桥。
六、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提前办理停电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制定措施,并且要通知停电受影响的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各类电器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严禁甩掉保护作业。
第七节爆破安全措施
1 、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下班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清点后交回炸药材料库,不准乱丢乱放。
2 、不准同时使用不同厂家出品的雷管。
3 、井下严禁裸露爆破、明火爆破、不准截雷管脚线。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4.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破坏;
4.2 在爆破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3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4.5工作面风量不足。
4.6迎头上任何残孔要求装放者;
4.7 炮眼的位置、方向、深度不对者;
4.8炮眼内有瓦斯或异色水涌出者;
4.9炮眼内有杂物没有吹净者;
4.10互相打透的炮眼未经处理者。
5、爆破应严格执行&lldquo;一炮三检、三人联锁爆破”等制度,爆破时必须设置好警戒,警戒距离: 直巷>120m,弯巷>75m,并在能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通道内站岗堵人,爆破工作不结束,不准解除警戒。
6、 采用铜芯母线,长度>120m。不得有明接头,爆破使用阶音信号(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不得使用口喊,以免听误出事,各岗哨在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撤回。
7、装配起爆药卷时,用多少做多少,不准多做,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时, 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及一次装药分次起爆。装药人员由爆破工、跟班工长及老工人组成,每装完一个炮眼,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且悬空,各类圈眼要选用同号雷管起爆,每孔最大装药量为750g,装药爆破前必须切断电源,且保持正常通风。
10、爆破发生故障时, 爆破工必须将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扭结短路,至少等15分钟再收线进入迎头查找。发现拒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四十二条条规定处理。
11、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1.1炮眼长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1.1.1 每孔装药量不超过150g。
11.1.2 炮泥必须封满。
11.1.3 爆破地点必须洒水降尘、检查瓦斯,爆破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爆破。
11.1.4 加强爆破地点的支护。
11.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11.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1.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11.5光面爆破时,周边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11.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 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2、联线工作由爆破工一人进行, 随撤随放线,母线远离任何导电物体,更不准和电缆挂在一起,爆破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爆破前必须掩护好电缆、设备、管线等,认真检查迎头支架的完好情况,对距迎头10m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不准停风爆破。
13、爆破前要清点人员,爆破后至少等15分钟,炮烟吹净,由两人(其中必有爆破工)到爆破地点检查顶板和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确认施工地点安全无隐患后再通知其他人员进入迎头工作。
14、迎头后路进行爆破施工时,爆破地点以里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并站好岗。
15、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6、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6.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接起爆。
16.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16.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16.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16.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17.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应符合标准。
17.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罐、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17.3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17.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在0.3m以上的距离。
17.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17.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八节 避灾路线
一、避灾原则和基本要求 :
(一)发生火灾及瓦斯、煤尘事故的避灾原则:
迎风流走,以最近路线进入新鲜风流
避灾路线:工作面-辅运顺槽(皮带顺槽)-辅运大巷(皮带大巷)-主斜井、-地面
(二)发生水灾事故的避灾原则:
往高处走,到达最近的安全出口
避灾路线:工作面-辅运顺槽(皮带顺槽)-辅运大巷(皮带大巷)-主斜井、-地面
第九节 地面事故预防
一、地面事故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和设施都必须安全完好,重要设施必须有安设合格证。
(二)高空作业防坠措施必须齐全有效、可靠。
(三)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防出现触电事故。
二、地面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二)、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按下列顺序通知矿领导及相关单位:值班矿长、矿其他领导、调度主任、机电科、安监科长、有人员受伤的立即通知矿医院;灾害事故较大或灾害情况很难控制时立即通知救护队前来支援。
第五章 试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各生产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各部门参加试运转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
2、所有参加试运转人员要统一行动,听从指挥,调度室是这次试运转的指挥中心,试运转期间,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彻底排除不安全隐患后,设备方可继续投入试运转。
3、试运转期间生产、调度、机电运输、安全通风等部门领导及矿领导,要派人员井下跟班。
4、试运转期间,井上、下各通讯点,派专人看守电话,要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提前处理。
5、试运转期间,各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每隔1小时要把设备运转情况填写一次,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及地面变电所、主扇风机房值班人员要记录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各种数据。
6、调度室每隔1小时向各联络点打电话,了解井下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7、仓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备足易埙坏零部件及其他维修工具,并保证试运行期间设备故障的及时处理。
8、机电科要在地面排水管水表处观测排水量,并认真做好记录。
9、设备试运行前及交接班期间,各队和负责部门要加强对设备的检查检修。以确保试运行期间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10、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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