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井下风量分配合理,减少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井下瓦斯、温度和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现编制井下测风安全技术措施。
1.测风工入井检查瓦斯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矿灯、自救器、便携式报警仪,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测风工行走时必须注意安全,斜巷行走时必须在行人台阶上行走,并抓好扶手,防止滑倒摔伤;平巷行走时随时观察脚下有无绊脚的物料或杂物,行走过程中禁止嬉戏打闹。
3.测风的过程中必须时刻观察巷道支护情况,在保证巷道支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测风。
4.通防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等供风地点风量、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5.通防科根据测风结果及时进行风量调节,进一步完善或调整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稳定、稳定、合理、可靠。
6.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择在巷道无空顶、空帮、支护完好,前后10m无拐弯、无分岔、无障碍物的地点。
7.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任何物体小于200mm距离。如发现风流不稳定,应查明原因将问题处理后再重新测定。巷道有车辆运行时,严禁测风。
8.测风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测风,入井前对所用的仪表进行完好检查,携带完好的仪器仪表下井。
9.根据巷道风速大小,选用合适风速的风表。测风时先将风表的计数器指针回零,测风人员采用路线法或定点法测定,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均匀移动。每个断面至少测3次,取平均值。
10.当通风系统调整时,应及时对全矿风量进行1次测定,为合理调整和分配风量提供依据。
11.测风人员出井后第一时间向调度室汇报测风情况,并及时如实编制测风旬报表报矿总工程师。待总工程师签字审批后第一时间将测风数据绘制在通风系统图上。
12.测风人员必须管好、用好、维护好测风仪表,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13.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