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底水仓向西与中央泵房配水井之间的掘进,按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图纸数据,至09年4月20日,预计约余20米(中一中),将与主井底中央泵房配水井贯通,为搞好巷道掘进及安全贯通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底水仓向西掘进距贯通点约2米时,施工队用2米长的钻杆打探眼(巷道正中,垂直于巷道迎头面)
当探眼未探透时,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采用松动爆破,每次爆破装药量要严格控制,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1.5码。当探眼探透时,在爆破前必须对风筒、钻具、工具等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得装药起爆;中央泵房配水井内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及施工设施;矿、队跟班干部必须到达现场,监督安全措施执
行到位;安监部安全员严格执行措施,监督措施执行到位。
2、贯通前应及时与公司生产技术部联系,测量贯通数据(高低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坡度线,按中腰线进行施工。
3、施工队必须加固距贯通点10米内的巷道。
4、爆破作业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每次爆破时,班组长必须把作业地点人员及中央泵房水井的施工人员等全部撤到+170水平大巷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布置专人把口,担负警戒任务,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起爆。爆破后待炮烟吹尽,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检查爆破现场,确认无危险后,各岗位人员接到安全员通知,方可上岗作业。
5、绞车坡严禁吊挂空重矿车,且安全设施必须起作用。
6、贯通后,施工队必须对贯通点进行支护及加固。
7、本安全措施由安监部负责监督实施。
8、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安全技术措施均按《主井底主副水仓掘砌作业规程》执行。
9、施工队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矿调度室组织跟班干部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