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必须设专职瓦检员,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持证上岗,检查瓦斯、通风及安全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执行好巡回检查汇报制,严禁出现空岗、漏岗、假鉴等现象发生,当瓦斯浓度≥0.8%时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
2、工程使用FBDN06-2×15KW风机供风,并保证“双风机,双电源”风机之间能够自动相互转换。
3、风筒末端风量设计为100m3/min,风筒末端距场子头最大距离不大于5.0米,并使用长度不小于10米的新式防炮崩风筒。
4、风机和压风机处必须按规定设齐沙箱和灭火器等。
5、风筒末端用好防崩风筒,长度不少于9.0米,保证风筒与防崩风筒接口严密,严禁漏风,风筒及防崩硬质风筒吊挂平直,风筒末端距场子头不得小于5.0米。
6、掘送巷道时,局扇供风拐弯处,必须用骨架风筒对接软质风筒。
7、必须设置“三专两闭锁”装置,并保证灵敏好使。
8、任何情况下,严禁无计划停风停电,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造成停风停电,必须撤离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在大巷回风口以里大巷内,设置栅栏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情况,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排放瓦斯时,按排瓦斯报告执行。
9、放炮时,必须执行清风放炮,放炮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10、由机电矿长负责,派专职电气每班对本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并确保巷道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完好防爆,其完好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11、工作面放炮时,必须分次放炮,炮后半小时再进入工作面,炮前炮后及出货前后必须洒水消尘,特别是风筒后侧粉尘请洗干净。
12、放炮时严格执行好“一炮四检”制“三人联锁”炮制及集团公司下发“七不准” 放炮制度等。
13、工作面放完掏槽炮后,瓦检员必须检查好掏槽眼内的瓦斯、通风等情况,发现掏槽口内瓦斯超过1.0%时,必须进行处理用末断风筒将掏槽口内瓦斯吹净,并对掏槽口内及工作面20米范围内洒水消尘,经瓦斯检查浓度<1.0%时方可下次装药放炮。
14、放炮时必须使用好水炮泥,坚持好湿式凿岩,任何情况下严禁干打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