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相透(贯通)巷道的支护形式、支护状态、各种设备管线、瓦斯、通风、积水等情况描述,并附平面及剖面图。
二、安全技术措施
1.中腰线:严格按地测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施工单位自接地测通知书起,区队设专人及时填图、掌握贯通剩余距离。
2.防治水:若贯通巷道内有积水时,距贯通20m前应予排除。
3.巷道加固:地测科必须提前给出巷道透口位置,距贯通20m前施工单位在透口处认真进行加固(加固方法、加固范围)。
4.设备(管线)保护:贯通前要撤除透口位置周围××m的全部电器设备及各种管线,不能撤除的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明确说明)。
5.通风管理(相透巷道为局扇通风):巷道贯通相距20米(综掘50米)前,必须停止一头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6.站岗规定(附图)
7.探眼规定(附三视图)。
8.探透后爆破要求:明确最大循环进度和最大装药量、最小抵抗线。必要时用手稿、风镐挖掘相透。
9.瓦斯、支护检查:在贯通相距20m时,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及支护可靠的情况下,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10.三人联锁说明。
11.措施落实监督:相透当班施工单位、通风区、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要在现场跟班落实、监督贯通措施执行情况。
12.相透后在通风系统未调整稳定以前的工作安排。
13.贯通联系的通讯规定
14.其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