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1、副井配风绕道施工是为了解决副井延申段施工的独立通风的配风巷,位于1387水平副井和风井之间,(现风井井底标高为1388.7,副井井底标高为1384.1,开口处高出副井现井底3m),距离风井中心线34m,距离副井拟定施工煤仓上口15m(溜煤眼距离风井中心线49m),方位角245度,坡度-26度,前掘15m后,再以方位角340度的方位与副井贯通,形成配风绕道,使副井成为独立的通风系统,以便副井进行延申施工。?
2、为确保通风和行人其支护为锚网喷支护,其断面S毛=2.5×(2.5×0.39+1.4)=5.94㎡,净断面S净=2.3×(0.39×2.3+1.4)=5.28㎡,喷浆 厚度为0.1m。锚杆间距为0.8m,如巷道断面图和副井配风巷绕道平面布置及施工断面图所示。
二、安全技术措施 ?
??1、在开工前,由通风队到副井和风井1384水平将开口前的两道风门指挥施工成调节风门,保证通风可靠后方可安装风机;
?2、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安装风机,解决好通风。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具体的位置是在1384水平副井和风井的联络巷距离开口以北10m以外的地方;
(三)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套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四)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五)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
(六)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七)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八)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应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九)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 (十)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3、井下爆破
(一)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掏槽方式采用楔式掏槽法。 ? (二)、装药结构所有炮眼均采用正向连续柱状装药,装药时要小心用炮棍送到眼底,不得装错雷管段号,不得弄断雷管脚线,有水时要使用水套,以免受潮拒爆。
?(三)、起爆方式爆破网络采用大串联全断面一次起爆。
?(四)、炮眼布置图、装药结构图及爆破说明书(1)轨道下山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 ? ?①、炮眼布置图(附后) ②爆破作业图表:(单位:mm ) ? ? 炮眼布置图及装药结构图表符后?
(五) ?爆破管理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且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雷管,炸药要分装,分运到工作地点,且分装于专用的雷管、炸药箱内并上锁,严禁乱扔乱放。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人员运送。雷管、炸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雷管、炸药箱必须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打炸药、雷管箱
3、放炮器由瓦检员随身携带,需要放炮时按照“三人连锁放炮制”的要求瓦检员将放炮器一同放炮命令牌交给放炮员,放完炮后,再交给瓦检员随身携带保管,下班后带出地面上交。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硬拽管体脚线,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理顺拉直,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轻轻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雷管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数量,以当班需要的数量为限。
⑵、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⑶、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⑷、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成短路。
6、装药前,首先清除眼内的煤矸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捣实,必须严格按各类眼所规定的装药量装药,药卷之间必须彼此密接,所用炮棍为木质。
7、装药每眼必须使用水炮泥两个,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要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500mm。
8、装药前,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⑴、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⑵、爆破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⑶、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断面1/3以上。
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⑸、有透水预兆(温度变,挂红、挂汗。水叫,雾气)。
10、进度不够另补眼时,眼深不小于0.6m,严禁放糊炮,明炮。
11、爆破母线与脚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放炮母线与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连接线都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放炮母线不够长时,接头处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放炮母线严禁有明接头。
⑵、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⑶、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⑷、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2、放炮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
员严禁两次拧放炮器。
13、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迎头,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只有确认岗哨布好,人员全部撤出放炮警戒线外后,班长方能给放炮员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先发出警号,并等至少5秒钟后方可通电放炮。
14、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转交他人;爆破后,应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5、放炮前停电、撤人、设岗:
(1)、站岗位置: 详见放炮设岗示意图
(2)、撤人范围:
放炮前班长必须配合瓦检员将轨道下山全部人员撤到防突风门进风侧。撤人完毕后,由安全员清点好人数确认无误之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16、放炮前后,迎头20m内必须洒水降尘。
16、放炮后至少30min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破,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7、通电以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立即取下放炮钥匙,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再等至少30min后,方可沿线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1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班排长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打眼掏药、镐刨、手拽、压风吹的方法处理瞎炮,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
⑷、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处理拒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9、放炮员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剩余的火工品及时交回炸药库。
(六) 机电运输管理
配风绕道运输用0.7V型矿车装载,人工推车,绞车提升,路线如下:配风绕道→1384水平联络巷→副井1384水平与水仓联络巷→副井1384水平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提升运输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副井轨道必须经常维修、清理,使之达到合格品的标推,道岔必须灵活可靠,曲率半径符合要求。
2、斜巷提升的“一坡三档”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可靠。坚持使用地滚、立滚,并安设灵敏可靠。
3、串车提升必须配备并坚持使用保险绳。
4、钢丝绳由安全员、机电员、绞车工定期检测,安全系数超过规定,禁止使用。
5、插销、连接环,必须每天由摘挂钩工进行全面检查,有裂纹或变形构件,必须更换,禁止使用。
6、绞车司机必须在交接班时详细检查绞车各部件完好情况,连接件齐备牢固,保护装置及电器闭锁完整,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种仪表指示准确,方能使用。
7、绞车司机、摘挂钩工、信号工都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8、提升线路各片口到绞车房的声、光信号系统正常,方准走钩。
9、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一停止、二提升、三松绳”的统一规定,发信号前,查看斜巷有无行人或障碍物后,方可发出信号,绞车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信号不明不暗,严禁开车。
10、暗斜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矿车提升到位后,必须立即关闭暗斜井口档车器,杜绝跑车事故的发生。
11、把钩工必须懂得所用车辆防跑车及蹈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12、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13、各甩车场、岔口处的安装防跑车装置和提升信号装置。
14、所有人员严禁蹬车出、入井,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严禁走钩。
15、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串车提升的有关规定和运输管理制度。
三、顶板管理
1、工作面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临时支护应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2、每班进班前或放炮后进入工作面应先敲帮问顶,进班后班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3、严格按中线及设计尺寸检查、修刷巷道周边,巷道几何尺寸符合要求后,方可打锚杆挂网。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作业前,施工过程中,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安装锚杆时都必须加强“敲帮问顶”,及时找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山,发现顶板有险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至后面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待顶板活动稳定,确认无危险后,请示有关部门经允许后方可继续施工。
6、遇顶板破碎时,应加强支护,采用特殊措施进行处理。
7、定期对离层仪进行观察,以掌握顶板离层情况和变形情况。
8、严禁人为改变锚杆直径和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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