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瑙岩煤矿根据主管局指示精神,认真吸取大路煤矿的运输事故教训,防止运输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从2007年7月25日中班起停止珠瑙岩煤矿的掘进作业(珠瑙岩煤矿目前没有采煤作业),保持矿井正常通风,每班仅安排两名员工进行抽水,其中一人必须是瓦检员。
2、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掘进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落实和工种岗位责任制,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从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组织一次以机电运输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主要包括一坡三档、保险绳、钢丝绳直径、绞车的刹车、离合手把、钢钢丝绳卡、响铃、通讯、轨道质量、巷道内的支护质量、绞车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等内容,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安全设施不完善,绞车未定期保养和维护不得运行。
4、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必须把顶管理列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杜绝空顶作业,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对巷道内断梁折柱的木梯形厢及时更换,支护所用的坑木严禁使用腐质木材、小直径支护、弯柱、支护的规格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把防洪工作纳入煤矿的安全管理,检查维护防雷设施成立矿防洪指挥部、领导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避开雷击、暴雨的高危期。
6、及时排除在整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隐患,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7、严格执行破级安全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无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组织整改工作和采掘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齐,不得组织整改活动和采掘活动,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8、因雷击而造成停电、停风,在恢复生产前,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负责人签发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9、严格执行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制,值班人员严禁脱岗由于玩忽职守,擅自离岗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对重大事故的发生有科学预见性,为排除隐患采取针对性较强,效果良好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行为。
11、必须把本措施向全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矿业主、安监员严格监督检查本措施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