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截至2010年8月15日早班,北四采区泵房再向前掘进6m将与北四采区泵房通道相贯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保证贯通期间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措施。
二、成立通风系统调整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一)通风系统调整领导小组
组 长:
(二)通风系统调整实施小组
组 长:通风队跟班队干
副组长:通风队设施班长
成 员:通风队设施工
三、通风系统调整:
1、贯通前通风系统示意图如图1所示。
2、贯通后通风系统示意图如图2所示。
3、在北四采区泵房道建临时风门一组(木板结构)并设调节风窗。
4、通风系统调整完成的标准为:北四采区水仓通道进风量达到300m3/min、北四采区泵房通道风量达到150m3/min,北四采区外水仓风量达到150m3/min,保证巷道最低风速。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
1、贯通前,通风队提前一班通过调整北四采区泵房管子道内风门调节风窗面积过风面积使北四采区总进风量不低于1000m3/min,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
2、贯通前,通风队提前一班在北四采区泵房通道内建好临时调节风墙2道,以保证贯通后控制风流。
3、开二队必须在透口前一班通知通风、安检和调度等进行现场跟班。
4、贯通时,北四采区泵房吸水小井工作面风筒出风口与工作面保持10m内,保证正常通风。
5、贯通时,通风队跟班队长、开二队跟班队长须在现场协调,统一指挥,以确保施工安全。
6、贯通时,爆破工应坚持“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坚持“去二回一”制度设置警戒;坚持放小炮,以确保爆破安全;开二队应保护好风筒。
7、贯通后,必须停止北四采区内的一切工作,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停止北四采区外水仓局部通风机供风,通过调整北四采区泵房管子道风门调节风窗、北四采区变电所回风道临时风门调节风窗过风面积、北四采区泵房通道临时风门调节风窗过风面积,使北四水仓通道风量达到300m3/min,北四采区泵房通道、北四采区外水仓进风量均达到140m3/min,保证巷道最低风速。只有当北四采区水仓风流稳定30分钟后,施工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10、通风队负责回收北四采区外水仓内风筒至内水仓开口处。
1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北四采区水仓通道、北四采区外水仓、北四采区泵房通道内断面平直变化较小的位置,且必须保证测点两侧各10m范围内不得有矿车等遮挡物。测风时要准确测量测风地点的巷道面积,测风数据连续测三次取平均值,测风结果要记录在测风记录本上。
12、在临时调节风门构筑结束后,每次爆破前,开二队跟班队干或班长必须安排人员将调节风墙过人门打开,以保证冲击波对调节风墙的冲击力最小,否则不得爆破。
13、本措施未尽事宜按审批意见执行。
(二)构筑设施安全技术措施:
1、构筑临时调节风墙要求:
(1)临时风门位置在北四采区泵房通道内,如图所示顶底板较好位置,垂直巷道中心线构筑。临时风门间距不低于5m。
(2)临时风门构筑前,现由开二队在通风队指定位置打板墙固定桩眼,并塞入短锚杆用锚固剂固定。临时风门构筑时应先立三个木柱子,构成调节风窗的骨架,然后在1.9m高的位置横钉一根方木,固定三根柱子,然后利用调节风窗骨架钉板子,板子从上往下钉,一块一块的钉,并且保证板子的稳定可靠。钉完板子后,用旧风筒布将板墙覆盖。构筑完毕后,将三个立柱及横方木固定在板墙固定桩上,在木板墙中间留一个高×宽=1500×1300 mm的落地门,门的中心线和道轨中心线平行。在门的上方安装一个高×宽=600×800 mm的大调节窗。
(3)设置风门联锁、钉上调节风窗管理牌、临时风门管理牌。
2、安全措施:
1、构筑风门和临时调节风墙前要先敲帮问顶,确保顶板完好;如果顶板不稳定,应立即停止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或自行处理后,方可开工,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2、构筑墙体前应将风门现场构筑地点周围的杂物清理,包括工具和物料,腾开构筑墙体时的活动空间,避免杂物,工具和物料将人绊倒等事故发生。
3、构筑临时风门时,构筑现场通风队跟班队长负责现场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
4、构筑临时风门时,所有露头的长钉头都必须用斧头锤平,严禁露尖伤人。
5、需要架子等物体来架高棚子构筑的墙体,必须对架子的稳定性和架子的承重性进行试验,在确保安全、稳定、可靠的情况下,方可上架子工作;否则,严禁开工,并处理架子稳定性问题。
6、构筑临时风门时,注意回收物料和节约物料消耗,做到工完料净;构筑结束后,将多余的物料和杂物都分类装入矿车,能回收的要升井回收。
7、临时风门构筑完成后,通风队应及时进行风门联锁,挂调节风窗管理牌版及挡风墙管理牌板。
8、三根木柱及横柱必须紧贴巷道并用木楔子戗实,并用铁丝固定在巷道壁,以保证板墙稳固。
9、临时风门构筑完毕后,必须由测风工现场进行调风,并由设施工根据测风结果对临时风门过风面积进行调节,以保证风量满足本措施规定。
10、本措施未尽事宜按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