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确保十八大期间安全稳定措施
为确保十八大期间公司及所属矿井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政府及公司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稳定措施,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措施
为了确保公司各矿在十八大期间的安全与稳定,公司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职责:在十八大召开前及召开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公司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矿井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积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二、安全措施
1.所属各矿将即日起至十一月底的十八大期间的矿领导值班表报至公司调度室。公司及矿井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吃住在矿,所有出勤人员严禁班中喝酒、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将不定时间不定方式进行查岗,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2.煤矿在停工期间,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如无特殊情况,每班只准安排通风排水人员入井,严禁无关人员入井。矿井调度室要对本矿的入井人数进行统计,公司安全生产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3.各矿井要加大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力度。停工期间,各单位制定、完善和落实零散作业人员入井安全措施,强化通风排水人员和地面岗位司机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做到按章作业,确保万无一失。
4.有人员入井的煤矿,要每天安排专人加强对矿井提升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5.要安排人员按规定检查井下有害气体,巡查人员必须两人一组、一前一后同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备查。
6.要严格爆破器材和爆破物品管理,严防爆炸物品流失。
7. 各矿井在停工期间,要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定、补充和完善;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在用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重新审查,积极提升规程措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8.各矿要加强地面安全检查和巡逻,做好地面防火防盗工作;无人员入井的矿井,重点做好井筒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靠近井口。
9.公司机关和所属矿井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请销假制度。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矿区的任何管理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信访稳定措施
1.公司所属各部室、各单位坚持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第一位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信访无小事”的思想,严格落实各级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2.各矿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主要领导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对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对员工反映的问题要记载清楚,并做好解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和“一访双责”等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3.强化信访稳定工作执行力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对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进行彻底排查、摸底和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矿井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稳定隐患、积案、突出排查,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各单位在排查信访隐患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不遗不漏。不稳定隐患实行每天排查一次、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5.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酿成重大信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公司将加大日常检查、考核的力度及责任追究的力度,特别是对于非常时期的信访责任追究,将加大处罚力度。
7.通过建立健全“三道防线”,全面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做到牢牢稳控,强化执行,促使信访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出现来自公司的干扰。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