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工作面压风自救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012工作面位于二采区+915m—+930m高程,工作面底板最高高程为+930m,最低高程为+910m,工作面走向长100m,倾向长840m,现已回采至534m。根据矿井生产的安全需求,将要在3012工作面运输顺槽距工作面70---90m处建立压风自救避灾硐室,硐室高度不低于2.0m,深4.0m。采用爆破的形式掘进硐室,3012运输顺槽现有三部皮带,电缆,压风自救风管,供水水管,工作面乳化液水管,煤机喷雾管,为了在施工过程中保证人员的安全,设备的不损坏,现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队必须按排有经验的施工人员,队管理人员每班带班进行作业,保证施工的安全、质量。
2、在施工前,必须处理放炮地点附近的片帮煤,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在施工前,对于电缆、软水管等保护,在距放炮地点前后10m左右将电缆、水管全部取下,放至在巷道底板上,并用旧皮带将其掩盖,防止放炮时损坏。
4、在放炮前,三部皮带必须用旧皮带掩盖,严禁放炮时三部皮带运作。
5、炸药及雷管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及毫秒延期雷管。
6、装配起爆药巻:
(1)、电雷管必须从药巻的顶部装入,不准从炸药窝心一端装入。
(2)、装入雷管前,必须用一个直径稍大于雷管直径的竹、木棍在药巻平头扎一圆孔,然后把雷管装入药巻内,严禁将电雷管代替竹、木棍直接扎眼硬插入药巻内。
7、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同任何物体接触。
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9、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母线应挂在煤壁侧。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1)、装药前和爆破前,爆破工必须检查瓦斯,如果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3012运输顺槽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定时。
(4)、3012运输顺槽电缆以及其他机电设备未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时。
(5)、巷道顶板有明显来压现象时,严禁装药。
12、放炮警戒:
(1)、放炮前,班队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2)、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3)、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4)、爆破母线长度不少于100米,警戒位置距放炮地点必须大于100米。
(5)、放炮前,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放炮前必须先发出放炮报警信号,至少再等10秒后方可放炮。
(6)、警戒位置:
①、3012工作面运输顺槽距放炮地点100m处。
②、3012工作面支架二组处设置警戒。
13、第一次开眼放炮时,必须保证多打眼、少装约的原则进行放炮,防止药量过大损坏辅助设备。
1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由班长、放炮员和瓦检员负责。放炮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
15、设专门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当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装药放炮。
16、严禁在井下用放炮器与母线导通试验,严禁连续两次扭放炮器。
17、放炮前必须喷雾降尘,炮后用水冲洗煤帮,装煤洒水。
18、在拒爆,残暴眼未处理完之前,严禁从事与处理瞎眼无关的工作。
19、在放完炮15min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瓦斯浓度低于1%后,安全员沿途检查顶板、通风及巷道支护等无安全隐患后,施工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20、在装煤前,必须进行处理顶、片帮临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用单体支柱加以临时支护。
2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