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在矿停产整改期间对+1245水仓进行清淤,为保证施工安全,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 施工内容及要求1、施工前,提前两天由机电运输部做好+1245泵房水泵排水工作,尽量把+1245水仓的水排净。同时,矿安排通防队做好施工期间的“一通、三防”工作。2、铺设一条专用管路,在清淤期间把+1245区段涌水排到+1192区段水仓。3、在水仓交叉点门口处安设11.4kw小绞车一部,作为提升运输设备。要求11.4Kw的小绞车采用在绞车必须有牢固的锚固装置,锚固力不小于5T;小绞车安装必须牢靠,位置得当,安全间隙符合规程规定;绞车排绳整齐并设置绞车管理牌板;提升信号、照明系统要完好可靠;斜巷运输各类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坚持正常使用并按标准及时检修;提升钢丝绳采用6×19-FC,绳径φ18.5mm圆股合成纤维芯钢丝绳;提升钢丝绳、保安绳必须插接,必须使用绳皮,且插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在外水仓内合适的地方安设一台7.5kw潜污泵一台,作为水仓内排水用,要求水泵必须安装在底板平整处,并稳固可靠;同时,现场必须准备好同排水能力的备用水泵及备用排水管路。5、所有设备必须有良好防爆性能和接地装置,保护齐全。严禁有明线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消灭失爆。6、在施工地点安设通讯电话一部,并保证使用正常,如有问题及时和调度室联系处理。7、轨道运输系统严格按照《煤矿窄轨运输质量标准化》要求铺设。8、水仓清淤方法采用“分段打设挡泥板的方法”,即根据每个生产班的生产进度,在合适的位置打设厚度3㎜的挡泥铁板,将内部的淤泥挡住,使其不能外流,然后再由外向里,逐段清淤。淤泥采用人工锩锨或水桶装车的方法。9、验收标准要求:水仓底板露出混凝土地面或轨道,底板及巷道两帮冲刷干净,地面不得有淤泥和积水。二、 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期间,泵房司机要认真负责,不得脱岗,要始终保持低水位排水。2、施工期间,通防队要把水仓的“一通三防”工作纳入正常的管理,每班必须派瓦斯检察员认真观测,不得出现空班、漏检等不符合管理规定的现象。3、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必须首先检查巷道顶板及两帮等不安全因素,做到先处理好后再工作。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地点以前,必须由班长或派专门的安全负责人,首先检查巷道的支护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认安全无问题,其它人员方可进入施工地点。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围岩及顶板的变化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4、施工人员每班不得少于4人。打设挡泥板时工作人员要穿好连体雨衣,走路要试探前行,防止滑倒。5、斜巷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上下山"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严禁任何人蹬钩爬车;运送物料时,斜巷内严禁有人行走或工作。上、下两头的工作人员必须藏身于躲避所内,方可发出提车信号,车停稳后方准摘挂,严禁摘跑钩。6、斜巷提升时,任何情况下严禁跟车上下。7、斜巷运输时各类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坚持正常使用并按标准及时检修。8、斜巷运输时,应预先和绞车司机取得联系,通知司机所提物料的类型、数量及所挂车数,摘挂工负责对所有料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进行联环,所有人员到躲避所内或其它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提车信号。9、平巷推车,一人只准推一个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10、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或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及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往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门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号。11、平巷推车,推车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掩木严禁放飞车。12、施工期间,要爱护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及风筒。不得随意乱动工作范围内其他任何设备。13、每次提升运输前,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固定、制动、钢丝绳磨损情况、信号装置、安全设施进检查,保证运输安全。每次提升只能提升一个车,严禁超挂车辆。14、所有提升运输信号必须设在躲避所内,并且声光齐全,灵敏可靠。15、斜巷运输绞车必须完好,严禁带病运行,提升钢丝绳磨损超过规定或有硬伤时严禁提升,必须立即更换。16、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理,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要立即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恢复施工。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段作业。17、所有设备的电缆,风、水管路必须吊挂整齐。18、所有设备必须安设在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铺水处,并要求台台上架,挂牌。19、所有设备运转部分必须有保护罩,护绳板,各连接部件、螺丝定位销,制动闸,操作杆应安设良好可靠。20、检修或搬迁设备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对所停电开关必须挂牌上锁,并有专人看守,检修前必须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防可进行检修。21、所有设备必须有良好防爆性能和接地装置,保护齐全。严禁有明线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消灭失爆。22、所有机电设备安装结束后必须经机电部、安监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23、施工期间,水仓要设好警示牌,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水仓。24、各工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自工种的《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25、 清淤工作结束,经有关部本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26、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中建红堰煤矿生产技术部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