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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三采区+590水平B2巷道顶部有两处水仓,为了保证安全,不出现水灾事故,需将水仓中的水探放掉,特设计三个水仓硐室。施工探放水硐室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钻场硐室采用综掘机开口,支护形式:锚杆、金属网、钢带,锚杆间距为600mm,排距800mm,锚网搭接长度+50~+100mm,掘进断面6m2。要求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60KN,每排钢带要贯通不得间断,巷道成形宽度不超过设计的200mm,超过规定的宽度加打锚杆。 ?东三区+590mB2巷道探放水硐室位置图和支护图。
硐室位置图
支护图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铁锨、十字镐、撬棍。 三、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按照要求施工。 2、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站好岗哨。 3、施工前综掘机要向后退到安全距离。 4、出渣时人员要站开,不可互相碰伤。 5、出渣时小心煤块飞出伤人。 6、出渣时综掘机炮头落地,要停电闭锁。 7、将渣翻出来后,人员退出到综掘机后安全地点在开机出渣。 四、爆破施工方式 1、综掘机开口施工,后期采用普通钻爆法施工工艺。 爆破所使用炸药为:2号抗水煤矿许用铵锑炸药。雷管为:毫秒延期电雷管。1、2、3炮眼使用1段发雷管,周边眼使用3段发雷管。爆破顺序为段发雷管全断面分次装药一次起爆。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使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封泥长度≥0.6m。 附图四 ?锚网巷道炮眼布置图:
2、钻爆工艺流程:钻眼前准备→检查瓦斯→钻眼→检查瓦斯→装药联线→撤人放警戒→爆破→检查瓦斯及爆破效果→洒水降尘、维护顶板→出煤→临时支护→打顶锚杆→打帮锚杆。3、爆破工序要求:(1)钻眼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附近的支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必须依据中腰线在工作面按炮眼布置标定眼位。(3)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严禁在残眼内钻眼。(4)爆破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爆破三人连锁”制度。(5)爆破采用先拉槽后刷帮压顶的方法,一次起爆,正向装药,串联式联线方式,使用毫秒电雷管,2号煤矿许用抗水炸药,每眼使用1个水炮泥。 (6)爆破前班长必须派专人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和贯通地点的各个通道口处安全有掩护的地点设置警戒。每一警戒点搁2人警戒,一人负责警戒,另一人返回通知已设好警戒。只有每个警戒点的警戒员都通知后才可装药爆破,爆破后警戒员只有接到撤除警戒的命令后才能撤警戒。五、炮掘工作面风量计算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100×q×k=100×0.3×2=60m3/min。 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100—单位瓦斯涌出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的换算值; q—工作面瓦斯的绝对涌出量,取0.3 m3/min; ? ? ? ? ? ?k—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2。2、按人数计算:Q=4×N=4×20=80m3/min。 ? ? ? ? ?式中: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4—每人每分钟不低于4m3/min的配风量; N—工作面可能同时存在的最多人数,取N=20人。3、按炸药量计算: 按一次最大炸药量4.95Kg Q=25×4.95=123.75m3/min4、根据实际需要通风机直接安装在800眼上,局部通风机选用FBD.NO.5.6型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为240m3/min。所以直接选取炮掘工作面需风量确定为240m3/min。5、按风速进行测算 Qmax=4*6*60=1440m3/min Qmin=0.25*6*60=90m3/min 则所取风量Qmax<Q掘<Qmin符合要求。6、掘进工作面风量、风速验算: V=Q/S=240/6×60=0.67m/s 式中:V—巷道风速; Q—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S—巷道断面积,m2。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1条规定,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中最低允许风速=0.25m/s,最高允许风速=4m/s,以上计算出的巷道风速为0.67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该工作面选用FBD.NO.5.6型局部通风机,局扇功率2*11Kw,使用风筒为D500的柔性风筒,实际吸风量为240m3/min。
六、爆破技术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时,必须小炮多循环进行爆破。 2、根据现场情况由带班人员和放炮员确定放炮的装药量。 3、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爆炸材料性能。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检就是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电撤人。 5、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的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令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6、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输,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雷管箱和炸药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7、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3)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药前,必须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再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接触。 10、炮眼小于0.6米不得装药。但挖底、刷帮、挑顶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将封泥封满。 11、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的外余部分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2、严禁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13、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导电体接触。 14、下列情况严禁装药、爆破:(1)控顶距超过规程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2)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1%时。(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异常情况时。 15、爆破前后工作面附近10米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6、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清点人数布置岗哨。并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将人员退出到安全地点。 17、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18、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的距离。 19、爆破作业时,爆破工必须最后一个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爆破,爆破警戒线直巷爆破距离≥100米,有直角转弯或有躲避硐距离≥75米。20、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发爆器钥匙严禁转交他人。 2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大喊三声"放炮了",至少等待5秒方可起爆。 22、爆破结束后,爆破工必须取下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3、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4、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5、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段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拒爆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内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27、严禁一次打眼装药分次起爆,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28、爆破作业必须站好岗哨,由班长安排站岗放哨任务。 七:避灾线路示意图及说明:
说明:当工作面发生火灾或气体灾害时,所有人员工作面立即按 “о→”所指撤出,即:工作面→+590水平东三石门→+572-+590梯子间→+572水平石门→+564B8机轨合一巷→+564-+556材料下山→+556B8运输巷→+556东一北石门→+556材料道→(+556运输大巷→+556B3西→联络巷→主斜井→地面)+556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当工作面发生水灾时,所有人员工作面立即按“→”所指撤出,即:工作面→+590水平东三石门→+590-+616材料上山→+616B8运输巷→+616运输大巷→(联络巷→主斜井→地面)→+616中央石门→+616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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