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76号)、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贵州煤矿顶板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黔煤安监监察字【2009】2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顶板安全现状,特制定本顶板管理实施方案。请矿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一、顶板事故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顶板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矿顶板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矿井顶板灾害防治负技术责任,跟班矿长、安全员对本矿井当班的顶板灾害防治负现场监督管理责任,各班、组长对本班、组当班的顶板灾害防治负直接管理责任。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等关于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加固。
4、 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架棚时,及时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5、 找顶工作必须有2名有经验的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顺后方,并保障退路畅通。找顶人员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搪顶范围内严禁有其它人进入。找顶时,工作人员应带手套,使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矸而下伤人。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在顺着裂隙层理慢慢的下找,不得硬刨强挖。
6、 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药等迎头炮烟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拒爆等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情况,清楚顶、帮悬矸危岩,然后才开始正式支护。
7、爆破后应及时使上前探支架,前探支护距离不大于1.8M,在移动前探梁时,要先检查后支护是否完好。
8、 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变质变化带处,作业时,要缩短临时支护间距,控制打眼深度。
9、拆换支架必须从外向内逐架进行,拆架前必须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遇到顶板破碎地点,应超前挑顶,随后翻顶。
10、凡是独头巷道,一定从外向里拆换,不准从内向外作业。
11、拆换支架时在一架未完成前,不得终止工作,如果不能连续工作,每次工作结束后,则必须封帮接顶。
12、拆换支架前,必须加强超前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
13、拆换支架时,遇到棚顶上有木朵时要先用长木托好木垛后在翻棚。
二、今年顶板管理的目标
1、今年本矿顶板事故控制在轻伤5人次以内,有效控制顶板重伤事故,坚决遏制顶板死亡事故。为实现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和投产验收打好基础。
2、为确保上述目标的顺利实施,跟班矿长在每班班前会上必须严格反复重伸顶板安全注意事项,各班、组长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3、严格执行《老桥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违纪现象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4、加强顶板支护管理,严格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的支护要求进行施工,杜绝重复投资现象。
三、本方案自布之日起执行,希矿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