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8日晚上8时许左右,副斜井井筒掘至28.6m处顶部发生冒顶事故,冒顶高度大概3-5m,长2.5m、宽3m。由于作业人员未在现场,所以此
次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情况,无重大经济财产损失。
初步判定本次冒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工作面顶板岩石松软破碎,胶结强度低,控顶距过大,破岩后未能及时支护;间接原因是时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管理上的缺陷;跟班干部跟班不及时,出现早退、
脱岗等一系列情况;作业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不按照《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从事井下生产,出现了违章作业,因此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
针对本次冒顶事故采取下列防范、整改措施:
1从业人员必须撤离作业现场,待顶板稳定后方可进入处理;
2根据井下顶板冒落处距井口的距离和范围,相应的在地面设立警戒线,严禁人员进入该范围;
3由于冒落处控顶大,故架设“#”木垛以及双层钢筋网混凝土支护;
4巷道掘进控顶不能太大,掘进一段距离后,视顶板围岩性质,应及时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
这次事故的发生绝不是意外,已经确定是管理上的缺陷以及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就本次事故,要引起各位领导的足够重视,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执行好跟班干部现场跟班制度、狠抓管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逯亚江
生产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