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与防瓦斯
1、加强矿井通风系统、设施、设备管理,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供风量。
2、严禁损坏或随意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
3、加强两巷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
4、当巷道局部0.5 m3空气内瓦斯浓度超过1.0%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附近20m内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工作面停风时及时撤出人员到新鲜风流中。
6、因停电等恢复通风后,应先检查瓦斯浓度,待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7、工作面及两巷气体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
8、工作面气体不正常是及时汇报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禁人员进入盲巷等瓦斯超限区或气体不明区。
10、工作面两巷进入采空区后,必须及时采取放顶措施,严禁其滞后距离达到3m以上。
二、防灭火
1、所有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恶化点火物品。
2、严禁在工作面及硐室内存放汽油、煤油,严禁泼洒剩废油。
3、工作面检修所用润滑油、面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入盖严的铁筒内,并有专人定期运送升井处理,不准在井巷内内乱堆乱放。
4、工作面存放油脂的筒盖必须盖严,且数量不能超过当班所需用的最大量,对当班所剩的油脂要及时升井处理。
5、提高顶煤采取率,减少采空区遗煤,工作面有发火征兆时加快推进度。
6、及时清净输送带下浮煤泥等,及时检修更换磨损的托辊,防止输送带跑偏、托辊摩擦着火。
7、及时清扫、冲洗两巷及工作面支架等上的煤尘,使其经常保持干净。
8、不得向采空区遗弃背板等易燃物。
9、严禁井下敲打、拆开、撞击矿灯。
10、工作面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工作地点至少备有两台灭火器,且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措施作业。
11、井下使用电气焊,运输氧气、乙炔瓶必须有瓶口保护罩,且两瓶不得在同一辆车上装运,在矿车上运输时,矿车必须有盖。
12、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时,不得用采煤机硬割,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13、无风或微风时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14、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工作面老塘侧之后较长时,必须要及时采取措施,使工作面上下隅角架后顶板冒落严实。
16、检查工作面气体要详细、准确,并且每班不少于两次。
17、杜绝一切火灾,预防生产中各种事故的发生。
18、不得在井下直接用铁对铁砸东西,以免发生火花引起火灾。
19、当工作面大块煤卡住放煤口或有大块矸石时,严禁用非正规爆破的方法进行处理,工作面严禁放明炮、糊炮。
20、工作面爆破前后严格进行洒水降尘,爆破采用水泡泥。
21、两巷必须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
22、注浆管路不漏、不赌,保证可向采空区随时注浆。
23、两巷中部要存放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24、两巷隔爆水棚,必须按要求煎炒、加换水。
25、工作面各处喷雾齐全完好,生产时及时打开,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喷雾。
26、电气设备严禁失爆,严禁使用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等方式接线,接线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
27、严禁带点维修、搬迁电气设备。
28、液力耦合器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加入一定量的介质。
29、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0、采空区或巷道中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时,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井口20m范围内严禁吸烟。
32、当出现外因火灾时,立即就地取材进行抗灾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及时撤出受灾还威胁的人员。
三.防尘
1、工作面支架、采煤机、破碎机进出口、转载机机头、带式输送机机头等各处喷雾设施齐全,雾化效果好。
2、放顶煤时工作面支架上要进行喷雾降尘。
3、生产时及时打开各处喷雾降尘。
4、煤体干燥时,应超前打钻注水预湿煤体,以减少生产时的煤尘生成量。
5、输送机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6、及时清扫、冲洗巷道顶帮、架杆、电缆、列车、设备及支架等上的煤尘。
7、加强个体防护,有尘地点工作人员均要佩戴防尘口罩。
四、安全监控
1、工作面采煤机上必须安置完好的便携式瓦检仪,且必须正常工作。
2、对回采巷道的瓦斯浓度进行可靠连续监测,如果浓度超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所有的监控设备必须每月至少调试、校正一次,以使其真实反映工作面气体状况。
4、不得甩开工作面监控仪器上的电源。
5、当监控器报警时,必须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盲目生产。
6、当监控仪器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调度室进行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7、在处理监控设备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