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充电工操作规程。
3、准备或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靴。
4、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进行充电。
5、每次充电打开电池箱前先将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清洗干净。
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品。
7、必须在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后,方可打开电池旋盖。
8、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9、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10、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或采取降温措施,待冷却后再充。暂停充电停止时间不准超过2小时。
11、注意连接线和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的现象。
12、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立即吸出擦净。
13、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锣帽。禁止将扳手等工具对象放在电池上。
14、在充电的过程中,每两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5、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16、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17、充电前检查充电插销接触内部是否烧焦,电缆线是否断线、破皮现象,如有问题应先处理好后方可充电。
18、检查充电保险是否完好,严禁使用铁丝、钢丝等代替保险使用。
19、充电前应将电机车控制器扳到零位,扳紧车闸,将电源装置与控制器进行闭锁,拨下电源插销然后插上充电插销,插销应旋转到位合上闭锁,然后送上充电机开关,并检查电流、电压指示是否正常。
20、蓄电池在充电前都应先拧下特殊排气栓,待充电结束后再拧上。
21、若电解液密度低于规定,可用密度为1.4g/cm3的硫酸溶液调整,严禁向蓄电池内直接加浓硫酸调整,
22、蓄电池使用环境应严禁使用烟火,并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
23、蓄电池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及干燥。
24、蓄电池应尽量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及充电不足,否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过充电”即充电电流或充电时间严重偏离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过充电会使蓄电池正极板栅腐烂,负极板活性物质(铅粉)脱落。充电不足则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时间。
25、蓄电池使用后,应及时给予充电,以免极板硫酸盐化。
26、蓄电池内部不能落入任何如铁、铜、碱之类的有害杂质。
27、充电结束后,静置一小时,将蓄电池的特殊排气栓旋上并拧紧,然后将蓄电池表面余酸擦洗干净。冲洗时,水千万不能进入蓄电池内。
28、充足电搁置未用的蓄电池,每月要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29、每次运行前,应注意保持电解液液面的高度应高于防护板20—25mm,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至少每半月一次)检查每只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和电压,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落后电池”出现则可采用“均衡充电法”,也可对落后电池单独进行充电。单独充电时不能用同一台充电机对蓄电池组中不连接在一起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蓄电池同时进行充电,以免引起蓄电池组的短路。
30、每次运行前,应检查连接线接头密封性是否完好,是否有松动、裂纹、脱落等现象,如有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1、防爆蓄电池的极柱绝缘保护套应保护良好,在使用及充电过程中不要卸下,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32、为保持蓄电池特殊排气栓的透气性能,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其清洁,每月用压缩空气吹喷特殊排气栓一次。
33、蓄电池的初充、放电及正常充电,严格按照蓄电池使用维护说明书上的要求执行。
34、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电动按钮、电瓶箱耳及绳套,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重物下严禁站人。
35、吊运电池箱体四只起吊钩环必须同时挂起。不得用对角两只起吊钩吊运电池箱体,钢丝绳夹角不得大于90度。
36充电室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37、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3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