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矿方提供****煤矿-762m水平井底车场平面图(S1400-121.1G2-1)
2、《运输轨道及设备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矿05年3月1日会议纪要》
二、工程概况:
目前副井井筒安装即将完成;井底车场巷道全部贯通;风井和矸石井可以正常提升。为了使安装好的副井早日投入运行、提高本矿的提升能力、提高开拓掘进速度,必须尽快完成已成巷道的永久轨道铺设工作。虽然永久轨道铺设必然会造成各个掘进头停产影响,通过巧妙安排可以把影响降到最低。铺轨准备工作要充分、提前。本次铺轨主要范围:首先是副井井底车场调车线起点以南至第二号交岔点、经过第七号交岔点、第六号交岔点……绕回到第二号交岔点的闭合线路,要铺设14副道岔、150多米复线、70多米弯道。这就要求项目部和矿上及时平衡各个掘进头的生产:能从风井提升的从风井提升、能从矸石井南门倒车提升的,从矸石井南门倒车提升;无路运输的掘进队要全力配合钉道。永久轨道铺设后甩出的茬,各掘进队自己把临时道搭上形成新的系统。
三、铺轨准备工作:
1、 测量人员要按设计复核、补齐巷道腰线,巷道两侧都要有腰线(间断点不超过10米;统一使用永久轨道面1米的腰线)弯道两端都要有一个中线点,没有激光的直线巷道每40米左右要有一个中线点,按设计位置划好道岔基本轨起点位置。
2、 用中腰线检查道床地板宽度和高度,不够的及时处理;轨枕、道岔来到现场后,技术人员要组织职工认识、熟悉各种构配件;搞清楚名称、用途,每副道岔各种构配件的需要数量。
3、 把轨道和道岔的主件下到井下、运到铺设地点,在道床外垫平放置待用。轨枕装车下井运到铺设地点,在道床外的巷帮摆靠。双轨段按大约间距300、单轨段按大约间距600摆靠。弯道用带钉眼的砼轨枕;直道用带卡轨器的砼轨枕;道岔用木枕。
4、 拆除现有的临时轨道运走拆除物或者在不碍事的地方码放整齐。
四、铺设永久轨道:
1、 按设计位置、道岔型号、长短次序数量在道床上摆好道岔用木枕;道岔直基本轨一侧的木枕头要对齐;把直基本轨抬到木枕上就位,木枕头在轨道外侧不少于250㎜;撬起直基本轨,在不同位置加入不同规格的垫板、并钉上道钉(所有道钉第一次只钉2/3);把基心轨抬到木枕上就位,心尖与直基本轨的护轨中垂直对正,找准轨距并钉上道钉;把弯基本轨抬到木枕上就位、把直、曲连接轨和基心轨、尖轨连接起来(注意尖轨内有套管,长的在前,短的在后),不同位置加入不同规格的垫板、找准直道轨距并钉上道钉;按巷道中线与轨道中心的关系拨正道岔;在不同位置加入不同规格的垫板、找准弯道轨距(注意弯道轨距有加宽)并钉上道钉;
2、 从前到后、先直后弯对照标准复核尺寸,有误差及时调整,无误后把所有道钉钉到底(要防止道钉出现斜、磨、浮、离现象)。安装连杆、扳道器。检查尖轨开程、密贴、灵活情况。进行班组自验收并作好记录。
3、 延接轨道:先按中间680㎜、两端500㎜间距,根据轨道长短在道床上摆好轨枕;抬轨道就位先按中间680㎜、两端500㎜、接头紧挨道夹板外侧匀好轨枕并用铁塞或道钉钉好一根,另一根边调整轨距边钉。直线段注意轨道接头保持对接,错茬不大于50㎜;没有适合长度轨道时,锯掉长的重新开眼。弯道接头可以错开;但是错茬不大于2000㎜;钉法与直道相同但要注意弯道轨距按半径不同加宽5~10㎜。外轨还要加高10~40㎜。每班最后都要按照标准对本班钉的道检查验收;每30m进行一次调直找线,确保铁塞、道钉、螺丝、弹簧垫圈齐全紧固有效。每天要向项目部技术组提交自验记录。
4、 每钉30~50m或形成一个使用段,要跟现有的临时轨道系统搭茬;便于上道渣。道渣一次不要上的过多,预留一定的后补量。
5、 起道追渣:用2~6个起道器同时平缓的把上过道渣的道逐段抬起,根据上道渣的多少,一次最多起到腰线下1.01m,然后把每一块道板两端轨道下方的道渣用夯道镐夯实。(注意轨枕中间约500㎜宽保持虚渣不夯)。
6、 本次要铺设的轨道全线铺完并且经过初次起道追渣后。再重复起道追渣步骤。只是轨面高度统一起到腰线下1.0±0.01 m,然后把每一块道板两端轨道下方的道渣用夯道镐夯实。按照标准逐段验收移交使用。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在对接轨道时如果须用大锤打窜轨道,必须先松开夹板螺丝后用大锤打窜轨道,只打击轨底严禁打击轨头!轨缝顶紧后及时上紧夹板螺丝。
2、抬运轨道时要瞻前顾后,喊清口号防止自伤或伤害他人。
3、最后补上道渣要注意道渣面比轨枕面低70㎜左右找平。道渣面宽度超出轨枕端头200㎜然后按1:3放坡或者用矸石剩余巷道地板空间。有多余道渣要装走;欠渣的要补足。外轨道渣面比内轨的道渣面稍高一些。弯道要缓慢搬弯,晚开始早结束,目视圆顺;严禁出现直道中有弯的,弯道中还有直道。
4、卸道渣要均匀平铺,不得胡乱扔卸超出道床。
5、没有经过起道追渣的新铺轨道,严禁从其上通过与铺轨无关的车辆。防止轨道变形或轧段轨枕。
6、井筒下道和拆割轨道另行编制专门措施报批。
7、施工中除了执行本措施以外还要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如果本措施中有与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相抵触的以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规定为准。如果施工中增加本措施未涉及的内容应另行编制补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