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输前由调度室负责带领有关科队人员,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主斜井绞车、钢丝绳、巷道、轨道及安全保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2、绞车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三固定”,绞车司机应由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要专人专岗,不得随意调换,在运行期间,主斜井的绞车必须配有正副司机,其中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在下放支架设备期间,主管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听清信号,准确操作,并站在绞车斜后方,不准正对绞车,使用绞车的单位负责对钢丝绳、制动装置及安全保护设施作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其严格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4、拉架前,绞车绳与配重车要连接牢固,平板车插好销子并转动个角度,使闭锁起作用,挂好保险绳再拴上防滑链,防滑链一头卡在老绳上,另一头从支架的起吊孔穿过后再卡在老绳上,松紧与老绳保持一致,最后由专人检查刹车,联车情况和四保险设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5、联挂车辆数目严格按照规定,每次两辆重车。不得超挂车辆。
6、绞车司机听准信号后方可开车下放或提升设备车,绞车运行速度,要求平稳,钢丝绳应始终处于崩紧状态,不得出现松绳现象,发现松绳立即停车,进行检查,以防引起掉道或断绳。
7、主斜井运输期间,必须严格坚持“三固定、四保险”,“四保险”设施要求灵敏可靠,每班要设专人检查、维护。
8、绞车司机、信号工接班前必须详细认真检查绞车及其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中经常检查,并坚持交接班制度。每运行一个班次(或班中)设备,必须对绞车完好情况,钢丝绳,“四保险”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拉运。
9、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两头必须设专人把口。
10、为防止跑车事故,应在绞车坡平台上装设保险挡,保险挡处于常闭状态,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11、绞车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故障,绞车司机必须立即停车,严禁绞车带病运行。并把拉运设备的车辆用戗柱、木块、木鞋及道木打牢。
12、主斜井的上口、下口、中间有过桥处必须设信号工,并安装信号,信号工必须躲到硐室内,主斜井巷道中间无安全硐室处的信号工应站在比较安全的过桥上。
13、重车掉道时,应先将老绳拉紧,先用导链将车上方固定紧,距车下方5米处用工字钢或200mm直径的坑木打安全门,用起道器将重车逐渐升起,用方木支好,升够高度后,方可上道,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车下或边拉边抬或肩扛背推。
14、主斜井上下两口必须安装电话,以便联系。
15、下运设备时,绞车司机必须听准信号后,方可开车,下放设备车前,绞车绳应略有垂度,严禁松绳过长造成崩绳、断绳事故,接近鸡窝道时,要逐渐放慢速度,使设备车平稳停到鸡窝道。
16、主斜井下运设备时,在强力皮带各过桥处信号工应时刻注意拉运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打信号停车。设备车进入斜井平台时,必须有专人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设备超出平板车的宽度应一致,刹车效果良好,确认无误,方可下运。
17、安全检查大队每班应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主斜井运输的安全工作。
18、拉运设备前,绞车钢丝绳绳头与设备车联接处用方木背住,防止绳头窜动。
19、拉车前检查刹车质量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待处理后再拉运。
20、斜井提升必须使用经加焊处理的连车环连车,严禁使用钢丝绳环代替。
21、安全检查大队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