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小绞车必须安装灵敏、清晰、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小绞车司机必须听从信号指挥,不得随意操作,操作信号规定如下:停车:一声长铃; 提车:连续两声铃; 放车:连续三声铃。小绞车每次提升车数最多为一辆。
3、小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司机等。
4、小绞车必须有小绞车准运证后方可使用。
5、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每班由当班小绞车司机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闸把、固定情况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钩头采用插接方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即,小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总数的10%);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可靠不开;超过规定挂车数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
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上行重车道安设能够依靠自身配重自动复位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此挡车器为常开式或常闭式。
9、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米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10、小绞车司机操作时着装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系好钮扣。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操作者站在小绞车侧面一手操作,一手撬钢丝绳。
11、胶带运输巷内掘进期间根据巷道起伏需要在巷道下帮设置绞车硐室安装小绞车辅助运输,绞车硐室、信号硐室、挂绳硐室的位置、规格尺寸由生产技术部门确定。挂绳硐室必须安设在阻车器前。
12、每次使用小绞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绞车硐室支护、“一坡三挡”。
13、每次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14、摘钩头时,首先必须将车停稳,关闭安全门,用阻车器阻住,然后方可摘钩头。
15、绞车接力换钩时,必须先将车停稳,然后用阻车器将车阻住后,再进行摘挂钩。换钩时,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16、绞车司机开车时人员站在绞车的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7、下放设备前,必须对捆绑情况详细检查,如捆绑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
18、12205回风顺槽、辅助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安全可靠,保证经常处于常闭状态。
19、下放设备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在行人道内观察车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马上打信号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