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炮崩人的原因
(1)放炮母线短,躲避处选择不当,造成飞煤、飞石伤人。
(2)放炮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放炮警戒的规定,误伤进入放炮区的人员。
(3)处理瞎炮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使致瞎炮突响崩人。
(4)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等候进入工作面的时间过短,或误认为是电网路故障而提前进入,造成崩人。
(5)未能防止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而崩人。
(6)放炮制度不严,工作混乱,往往发生在工作面有人工作时,另有他人用发爆器通电放炮,造成崩人。
二、预防放炮崩人的措施
(1)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放炮母线要有足够的长度,躲避处的选择要能避开飞石、飞煤的袭击;掩护物要有足够的强度。
(2)放炮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如使用瞬发雷管,至少等5mi,,;如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 min,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炮不响的原因,不能提前进入工作面,以免炮响崩人。
(4)采取措施,避免因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