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胶带输送机及有关设施,应有按工艺要求启动或停止的顺序联锁,宜集中操作、集中控制。
2 胶带输送机应有下列装置:
a. 胶带打滑、跑偏及溜槽堵塞的探测器;
b. 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
c. 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
d. 紧急停机装置;
e. 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3 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道,净宽不得小于0.8m,如系单侧人行道,则不得小于1.3m。人行道上不得设置入孔或敷设蒸汽管、水管等妨碍行走的管线。
4 胶带通廊不得采用可燃材料建筑。
5 沿胶带走向每隔50--100m,应设一个横跨胶带的过桥。过桥走台平面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6m。
6 胶带输送机侧面的人行道,其倾角大于6°的,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的,应设踏步。
7 运输胶带宜加罩。未加罩的,应在机架两侧的下列地点,设置钢制档板:
a. 人工挑拣杂物处;
b. 电磁分离器下需要人工拣出铁物处;
c. 起落胶带分流器及清扫溜槽处;
d. 人工跑盘和人工采样处;
e. 其他经常有人操作的地方。
8 胶带输送机支架的高度,应使胶带最低点距地面不小于400mm。
9 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1m。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应有防护设施。
10 采用长溜槽运煤,应设防堵振煤装置。
11 需人工清扫的溜槽,上部应设平台。
12 胶带卸料小车应设夹轨钳,其轨道两端应有限位开关。
13 胶带输送机运行时,禁止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转动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