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会给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特别严重的危害,主要原因是:
(1)井下空间狭小,矿井通风及巷道联通关系复杂,供风量有限,发生火灾时人员避灾会受到井下环境条件的限制。
(2)矿井火灾会产生大量的高温火烟,火源附近的温度常常在1000℃以上。火灾所产生的大量烟气和热量在井下不易散失。在巷道通风的情况下高温烟流能随风迅速传播到很远很大的范围,使这些区域的人员受到高温的伤害。
(3)火灾烟气中带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以及蒸汽和烟尘等,不但对人的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的刺激和窒息作用,而且烟气中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具有很大的毒性,人吸入了它就会中毒以致死亡。
(4)矿井火灾发展到一定强度,当出现火风压,可能会造成矿井通风网路风流方向的变化,从而使烟气的流动失去控制,进一步扩大灾区范围,使更多的井下人员受到火灾烟气的毒害。同时给井下的安全撤退带来极大的困难和危险。
(5)煤矿井下到处都存在大量的易燃物,火灾极易发展蔓延,高温火烟在巷道流经的路程上,渗入新鲜风流时,将会在渗风地点形成新的火源。
(6)矿井火灾还会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这类事故,无论是在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