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供电系统顺利运行,保护人身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意外停电,将采取下列措施:
1、发生不明原因停电时,须提及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2、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决定送电。
3、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及时查明原因,关闭开关,并挂有“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禁示牌。开关必须打到“0”位。
4、工作人员检查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对设备进行验电,确认设备无电。
5、调度室及时通知井下工作人员有序升井,并通知专人打开风门实施自然通风。
6、停电后,井下工作人员升井顺序按照职工优先、干部断后的原则,职工首先升井,安检、调度、带班领导最后上井的顺序,确保安全无误。
7、机电队及时开启备用75KW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及时开启提风机主扇,确保井下通风和地面通讯不间断。
8、查明原因后,可正常供电时,通知调度和有关领导。送电以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工作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相序有无改变,设备上有无遗留下来的工具和材料。
(2)检查局扇和开关附近2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然后逐级送电(排放瓦斯另行编制措施)。
(3)与各用电工作面和机电负责人、瓦检员取得联系,不得随意送电。
(4)由工作人员摘除警示牌,停电和送电必须是同一个人。
9、送电后检查各用电工作面的用电情况有无异常并向调度汇报。
10、如遇紧急情况或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可不经上级许可,先拉设备的电源开关,事后立即向上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