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井上主扇停风,在恢复供风之前,必须对主扇进行排放瓦斯,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成立瓦斯排放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
成员:井下各职能科室正职
二.瓦斯排放流经路线:
各全风压巷道——东/西翼回风——总回风——主扇——地面
三、操作步骤及安全技术措施
1、主扇恢复供电后,由组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主扇排放瓦斯。
2、主扇排放瓦斯采用短路风流法,低浓度排放的原则。
3、先启动一级主扇。瓦检工要在主扇出风口测量瓦斯浓度,瓦斯浓度小于2%时,下令启动二级主扇;若瓦斯浓度大于2%时,打开安全出口风门,待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再启动主扇二级,主扇二级启动正常后,若瓦检工在测得主扇出风口浓度大于2%后,再打开防爆盖增大短路风量,待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小于1%时,再关闭安全出口风门和防爆盖,至此主扇排放瓦斯结束。
4、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只有瓦检工在总回风测量瓦斯浓度在0.75%以下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进行井下局部排放瓦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