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趋稳趋好。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煤矿事故仍然频繁、反复发生,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爆破安全管理就是煤矿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在体制、机制、管理、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效益得到了明显提升,职工收入得到了大幅度增长,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稳步发展。
认真汲取煤矿爆破事故教训,强化爆破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爆破人员的操作水平,该公司把每年4月16日定为“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期间该公司举办了爆破业务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和考试,爆破员深刻认识到,违章爆破的危害和造成事故就是违法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爆破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爆破操作技能,为公司今后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纵观我国煤矿爆破伤人事故的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一起起血淋淋的放炮事故,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无法用语言表达我们心中之痛,在每起爆破伤人事故的背后,都证明了“三违”这一罪魁祸首。“三违”不反,事故难免。违章作业导致了事故发生,“三违是刽子手”,“三违”——害人、害已!通过对爆破伤人事故案例的总结和剖析,我们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造成爆破伤人事故的原因:
一是爆破母线过短,避炮安全距离不够,躲避选择不当,造成飞煤、飞石伤人;二是爆破时,未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警戒的规定,有漏警戒通道,或警戒人员责任心不强,人员误入放炮地点。放炮未完成,擅自进入工作面检查、作业;三是处理拒爆、残爆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执行和方法操作,随意使用《煤矿安全规程》严禁使用的处理方法,致使拒爆炮眼突然爆炸崩人;或者爆破员违章将发爆器带入警戒区内,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造成伤人事故;四是通电以后出现拒爆时,等候进入工作面的时间过短,或误认为是通电网路故障而提前进入,造成崩人;五是联线前,电雷管脚线没有扭结成短路,导致杂散电流等通过爆破网路或雷管,造成雷管突然爆炸伤人;六是爆破制度执行不严,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乱扔乱放,或任意使用固定爆破母线,造成爆破工作混乱,当工作面有人工作时,另有他人用发炮器通电起爆,造成崩人。
血的教训,当以为鉴。通过剖析爆破伤人事故的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爆破伤人事故的发生:
一是爆破母线要有足够长,避炮安全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即:在掘进全岩直巷碛头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150米,在掘进全岩转弯碛头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120米;在掘进煤巷、半煤巷直巷碛头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120米;在掘进煤巷、半煤巷转弯碛头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90米;在掘进全岩上山碛头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150米,且人员要在躲避洞内;采煤工作面爆破,避炮距离不小于50米。二是爆破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爆破警戒的规定,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爆破未结束,任何人都不能进入爆破地点,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必须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当警戒员,一个警戒员不能同时警戒两个通道,警戒位置必须在警戒线以外,爆破后,只有班长通知解除警戒,方可到爆破地点检查爆破结果及其它情况; 三是通电后装药炮眼未响时,如使用的是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方可沿线检查,不能提前进入工作面,以免炮响崩人;四是爆破工应最后一个离开爆破地点,并按规定发出数次爆破警号,爆破前应清点人数。五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避免因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六是爆破工爆破后要认真、细致的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防止遗留拒爆、残爆炮眼。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方法操作,爆破员严禁将发爆器带入警戒区域内,严禁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七是爆破工应妥善保管好炸药、雷管、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以免造成意外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