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本措施适用于********公司使用对拉绞车的轨道小上下山。由于我公司巷道走向起伏变化,使用对拉绞车的地点较多,为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规定
1、对拉绞车的型号、钢丝绳直径、基础形式必须相同。
2、斜巷倾角在10°或10°以下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局部有 11°-15°的斜巷且长度不超过100米的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倾角局部超过15°的上下山严禁使用对拉绞车。
3、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
4、对拉车之间严禁设置车场,严禁弯道提升。
5、对拉绞车两端车场的开口距上变坡点的距离分别大于绞车提升的过卷距离。
6、对拉绞车提升范围内的上下车场、甩车场、中间通道口应设声光报警装置,悬挂“行车严禁行人”牌。
7、运输斜巷各安全保护设施、声光信号、警示牌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的安设位置符合规定,强度能够达到防止车辆误入斜巷并能阻止车辆运行的要求。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每班开车前由绞车司机负责对小绞车固定情况和制动装置、缠绳状态、小绞车的完好状态、开关、操作按钮等全面检查,并在绞车牌板上填写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严禁开钩。
3、信号工、把钩工负责对声光信号、语言报警、钢丝绳、矿车连接装置、牵引车数、装封车情况等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完严禁开钩。
4、对拉绞车司机在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按信号提车与松车,互相配合,两台绞车运行速度必须同步,严禁不带电松车或开闸放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