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沙曲矿下龙花垣北四采区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现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经矿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将北轨大巷6#躲避硐改造成北四采区避难硐室,确保绿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由于现躲避硐断面2m×2m×2m不能满足避难硐室避灾要求,为此需刷帮、挑顶、加深巷道断面为5m×2.5m×4m,支护方式为锚网索喷及W钢带联合支护,为保证安全施工特编制此措施予以指导。
二、施工准备
1.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分明,确保施工安全。
2.把所需物料运送到施工地点附近堆放整齐,安设临时风水
管路,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工具。
3.对避难硐室对面1#底抽巷的电缆进行放炮保护,确保巷口周围40m范围内的电缆在放炮过程中不受损坏。
三、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要求,并考虑并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避难。
2.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在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
3.避难硐室内应设有压风自救系统,供给压缩空气的压风管,与矿调度直通的电话,配置足量的饮用水和隔离式自救器。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灾设施,安全避险。
四、施工方案
1、考虑到此段施工工程量不大(见平、断面图),采用放小炮刷帮、挑顶、加深及人工出矸方法施工。
2、根据巷道实际情况,避难硐室支护方式可适当的调整。
3、每次打眼前、装药前,必须仔细检查顶板情况,进行敲帮问顶,认真处理危岩活石。
4、 挑顶、刷帮采用正面打眼、放炮施工,放炮时,必须采用“打浅眼,放小炮,少装药,二次爆破”的方式进行,根据避难硐室刷帮、挑顶的断面尺寸进行眼位的标定和打眼工作,原施工的硐室作为自由面,辅助眼和周边眼眼深不大于1000mm且不小于600mm,周边眼的间距不得大于400mm。每个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小于0.5m。爆破后用大剪剪碎网片,用锯弓将爆破崩出的锚杆、锚索锯掉。并重新补打锚杆挂网喷浆成巷。
5、 刷帮、挑顶时,每次只准最大刷帮、挑顶1.2米。随掘随支,维持原有支护。即锚杆排距0.8m,间距0.8m。锚杆为螺纹锚杆,帮锚杆Φ18mm,长度2.0m,顶锚杆Φ20mm,长度2.4m。施工过程中如果顶板岩石破碎采用缩小循环进度每循环控制在0.8m,并要增打锚索,锚索采用Φ17.8mm,长度6.3m,锚索每排3根,间距1.6m,排距800mm。
6、 硐室加深时采用“打浅眼,放小炮,少装药,二次爆破”光面爆破方式进行,掏槽眼深度为1.2m,辅助眼和周边眼炮眼深度1.0m,炮眼封泥长度不小于0.5m,随掘随支,支护同刷帮、挑顶。施工过程中如果顶板岩石破碎时要增打锚索。
五、 安全技术措施
1、装药、爆破前把所有工具放到距爆破地点40米外的安全地点,并将距爆破地点40米范围内的电缆、管路、设备采用旧皮带等加以可靠掩护,以防爆破崩坏。每次爆破前班长要亲自检查保护是否到位,只有确认保护到位后方可进行爆破。
2、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地点顶板及支护情况,1#底抽巷附近的瓦斯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装药、爆破。
3、在进行装药、连线、爆破时,一切工作均严格执行《爆矿安全规程》第315条—342条有关规定。
4、爆破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及“三人连锁放炮制”。爆破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连线时,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5、警戒安全距离:不小于300米。
附:爆破警戒位置示意图
6、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爆破。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祼露爆破。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
7、爆破后,待爆破地点炮烟被吸走后,爆破工、安检工与班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只有待班长全面检查爆破地点,确认安全后,方可撤除警戒人员,施工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8、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