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抽后掘,先探后掘”的原则,对掘进面至前方60米范围内的煤层瓦斯含量进行测定,当煤层瓦斯含量≧8m3/t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停止掘进作业在钻场内进行瓦斯预抽,预抽钻孔长度不得小于60米,钻孔间距根据钻孔抽采半径决定,钻孔沿煤层走向距巷道两帮轮廓线法线距离不小于20米;当煤层瓦斯含量<8m3/t或瓦斯解吸指标K1<0.5时,检测无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掘进作业。
(1)、在掘进作业时前方必须保证20米的安全间距,巷道两帮及顶、底部瓦斯卸压和超前钻孔控制范围必须大于巷道轮廓线法线距离10米。
(2)、钻孔直径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确定,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可采用直径42-75mm的钻孔,若钻孔直径大于120mm,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3)、煤层赋存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4)、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
2、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煤巷掘进、回采及石门揭煤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时,预测范围为工作面前方8-10m,掘进工作面必须留有不小于2m的预测超前距,并应遵循以下标准:
(1)、煤巷平行、近水平掘进时,每个工作面应打至少3个预测钻孔,每个钻孔8-10米深,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2)、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钻孔不应少于5个,孔深穿过全煤层或者进入煤层深度不小于5米,钻孔进入煤层时,先用压风冲洗钻孔,再进行测定。
(3)、所有钻孔均应布置在工作面最软分层中,并尽量保持预测孔始终在该软分层中钻进。
(4)、用于措施效果检验时,检验钻孔应布置在措施孔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