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矿井生产的采掘动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状态。
2、通风设施设置必须合理,执行验收移交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漏风,以提高有效风量。
3、加强对巷道的检查维护,保证通风断面,巷道失修严重、通风能力不足严禁生产。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及主要通风机调角前,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矿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区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度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井下反风设施由矿通风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矿井每年在冬季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规定。
6、局部通风机严禁循环风。无特殊情况不宜采用串联通风,如采用串联通风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杜绝不合理串联风。
7、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工班组长按瓦检员、安监员要求,负责立即撤人,并由瓦检员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开启局部通风机前,必须依据掘进巷道内最高瓦斯浓度确定,恢复掘进巷道通风或进行排放瓦斯,如果进行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同时执行“四人联锁”及“五人同在”瓦斯排放制度。并由救护队统一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结束后与保安区进行移交。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且为同等能力)双电源,并每旬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同时有记录可查,确保主风机与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二)、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召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安排组织瓦斯检查工作。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3、严格控制瓦斯浓度,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瓦检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其它人员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检员和保安区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通知后要立即向保安区主要领导汇报。
4、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出现的盲巷、废巷要切断电源、撤出电气设备、拆除或断开铁道、管路,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对已封闭区域定期检查瓦斯及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密闭前不得积存瓦斯。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进行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