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105机巷目前已经施工至J7点前26m处,迎头处于10煤顶板层位,巷底距离10煤顶板法距3m,斜距约12.4m。随着巷道施工,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36.7米将会遇到正断层(255°∠70°H=0~5m),预计该巷道向前施工至J7点前44.7米将由巷道底板揭开10煤。本巷道设计断面12.4m2,净宽4.2m,净高3.4m,掘进断面为13.8m2(过煤段架棚时或掘进断面为10.9m2),揭煤前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完全揭开煤层后采用架梯形棚支护。
1.2地质情况:
该区域10煤为深黑色,粉末状,煤厚1.7~2.2m。其顶板岩性以粉砂岩为主;底板以泥岩、粉砂岩为主。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局部含少量砂岩裂隙水。
附探查钻孔剖面图。
1.3瓦斯情况
1、根据钻孔资料,10煤层瓦斯含量为9.905ml/g。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提供的《卧龙湖煤矿103工作面瓦斯赋存研究报告》,10煤层瓦斯压力P大于相应的突出指标临界值,煤坚固性系数f小于临界值0.5,10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1.4通风系统:
进风:副井→南轨道大巷→局部通风机及风筒→105机巷施工迎头
回风:105机巷→105机巷回风斜巷→南轨南回一联巷→南翼总回风巷→风井
局部通风:揭煤期间采用2台2×15KW局扇(一台备用)、一路直径600毫米的胶质阻燃风筒供风,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二、巷道揭煤防治突出措施
2.1、目前巷道底板距煤法距3米,在巷底距离煤层法距10米、5米时已经进行了探查,并已经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并合茬抽放。
2.2防治突出措施设计要求:
具体措施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防突细则》62条规定,石门揭煤钻孔布置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5米的煤层中,本巷道设计抽放钻孔控制在巷道周界外3米煤层中。
2、钻孔孔径:¢91mm。
3、开孔位置:105机巷迎头。(J7点前26米处)
4、由通防管理部进行钻孔设计,审批后、依照施工;每施工完一个钻孔必须由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此项工作目前已经施工完毕,并已经合茬抽放
2.3、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直到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1.5米外时,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
三、巷道揭煤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1、执行防突措施后,必须进行措施的效果检验;用重庆生产的WTC突出预测仪,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进行预测。效果检验孔数:4个,其中巷道中间一个、并应该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巷道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该位于措施控制范围控制的边缘线上。
3.2、效果检验孔采用150钻机破岩进入煤层,采用¢42mm钻杆、¢73mm钻头钻进;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3.3、钻进速度应该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3.4、钻进过程每2米测定一次K1值;
3.5、钻屑瓦斯解析临界指标K1max取0.4(湿煤)。只有K1max在临界指标以下时,措施有效;否则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补打排(抽)放钻孔、延长排(抽)放时间,直至防突措施有效。
3.6巷道揭煤(揭开煤层前):
(1)、当巷道掘进距离煤层法线距离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采用远距离震动放炮揭穿煤层。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如果震动放炮没能揭开全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必须加强支护,设专人观察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预兆,工作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
(2)、巷道揭开煤层后,过煤段仍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采取超前钻孔防突措施,并继续采用措施的效果检验;效果检验不超标时,方可按照规定掘进。
四、远距离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现场跟班人员职责
1、矿成立巷道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调度所、技术部、掘进事业部、机运科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否则,严禁揭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