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生产中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岗位责任制度、奖罚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活动制度、火工品制度等,各工作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统一指挥作业,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工作面,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作业场所进行作业。
2、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学习领会作业规程,方准上岗作业,操作中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具体操作时,按操作规程作业。
3、作业人员每天参加班前会,查隐患定措施,做好交接班记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进行生产。
4、前一班下岗之前后一班上岗之后,其班长、安全员、验收员等有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就工作面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以及遗留问题进行现场交接。
5、机电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检查,交接所管设备。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6、工作面各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现场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及安全状况向下一班人员进行交接。
二、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队长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并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人员必须补考且合格后再下井作业。因事不能及时考试的,必须进行补充贯彻和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下进作业。
2、施工前,技术部必须提前给出开口位置,标好中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口前必须对支护和环境进行检查加固和清理。
4、开口前应提前按设计要求,形成正规的通风系统和其他系统,并能正常使用,同时准备好各种支护材料和所需工具。
5、开工前必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同意后,并有技术部出具的开工通知单方可施工。
三、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该工作面采用双风机构成简易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机位置要合理,设备齐全,并安设消音器;风机必须吊挂或置于专用的局部通风机架上,并且距底板的高度不小于0.3m。两台局部通风机必须错开一定距离,且严禁安设在一条直线上。局部通风机吸风口附近10m范围内的进风巷严禁堆放杂物。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施工单位每天对“风电闭锁”进行检查;
3、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4、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缺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5、风筒出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工作面必须有两节备用风筒。
6、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处理。
7、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人工手动复电。
8、掘进遇异常区重新编专门的针对性措施。
9、接近巷道贯通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准备工作。
(二)、防火管理
1、工作面严禁存放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擦洗设备的棉纱、布头等用后必须装入铁桶内密封,回收到地面,严禁随意丢放。工作面所剩各种油脂物质均必须密闭回收到地面,严禁随意泼洒。
2、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后,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油脂着火时,禁止直接用水灭火,必须使用黄沙或干粉灭火嚣灭火。
四、顶板管理
1、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每次进入工作面前,要注意顶板、两帮的变化情况,带班长或小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底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在打眼、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撬掉危岩、浮矸。
2、施工人员经过培训,熟悉各种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开炮前,必须先加固工作面前10m内的支护,方可开炮,发现棚架损坏及时更换、放炮打歪的铁棚要及时重新支好,方可作业。
4、掘进作业在永久支护前必须做好临时支护,架设临时支护时,不得支在浮煤上,必须支在实底上。
5、永久支护的棚腿不得架在浮矸上,盘帮勾顶必须严实。
6、棚架间距要符合支护要求,支架要有迎山角,且迎山有力,条件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缩小棚距。
7、在过松软的煤层,岩层地质破碎带时,必须采用前探梁或其它措施。
8、经常观察巷道的变化情况,如有损坏严重的地方必须及时加强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