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炮眼深度不小于600mm。
2、最小抵抗线不小于300mm。
3、每眼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
4、封泥长度不小于300mm。
5、 每次放炮前由瓦检员严格检查瓦斯浓度,若浓度大于1%,则严禁放炮处理。每次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防尘。
6、严禁放明炮、糊炮,严禁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7、严格设置放炮警戒,并通知受威胁地点人员撤人。并由班长现场指挥。
8、要确保巷道通风情况良好,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
9、炮眼深度小于600mm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小于600mm,但炮泥必须封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