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502采面掘进工程量为430米,其中回风巷130米,运输巷210米,切眼90米,均在5号煤层中掘进,为了确保1502采面在掘进期间的安全、特编制本技术措施。
二、技术要求及必须坚持的原则
1、探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设计将探孔施工到位(探孔的设计详见附图)。
2、排放孔必须布置在煤层中,控制轮廓线外2米,由施工队组进行施工,且施工队组必须按设计将排放孔施工到位。
3、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每次预测预报孔(及效果检验孔)设计为3个,孔深10~11米,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进行测定,K1max定为0.4ml/g.min1/2,Smax定为3.2kg/m。当每次测定的K1max≥0.4ml/g.min1/2或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当每次测定的Klmax<0.4且Smax<3.2kg/m时,认为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孔(效果检验孔)的布置详见附图)。
4、施工单位只有得到调度的通知后,方可按允许进尺数进尺。
5、若在打钻过程中在迎头前方出现片帮现象,则必须在支护到位后方可继续进行打钻工作。但对于防突基点的前移距离(即支护距离),必须在申请进尺时进行扣除。
6、在掘进过程中,对1502采面上、下巷道实行本煤层抽放,排放孔施工在软分层中,并沿煤层倾斜方向打设。
三、“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1502采面在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其工艺流程详见附图。
(一)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性检查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避难硐室、压风自救系统、防突风门。每次进入“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流程的第一步必须检查以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和完好情况。检查内容包括: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完好情况、压风自救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防突风门是否能正常关闭且是否完好。如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不完好或存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只有安全防护设施到位且完好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二)预测预报、防治突出措施及防突措施后的效果检验
1、开工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若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好,必须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后,由施工队组在掘进工作面施工3个探孔探明前方情况(见附图)。无异常情况(无喷孔、夹钻、卡钻现象)后,然后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0米的预测预报孔。
3、若预测预报结果为无突出危险(预测预报孔必须控制巷道轮廓线外2米)方可按照探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5米和预测预报孔最短投影孔深减去2米控制进尺。(预测预报孔的施工详见附图)。
4、若施工探孔有异常现象或预测预报有突出危险,由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在掘进迎头施工8个排放孔。
5、排放孔施工完毕后,在掘进工作面施工效果检验孔,若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按照效果检验孔减去2米和排放孔减去5米控制进尺。
6、如效果检验有突出危险或施工排放孔期间有异常现象,必须将排放孔进行封孔抽放。
7、封孔完毕后必须及时进行抽放工作,且对抽放孔的抽放瓦斯浓度进行测试,确保所有抽放孔单孔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且抽放率达到30%以上。
8、当抽放孔的抽放效果达到以上抽放要求后,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最短投影孔深为14米的验证孔(验证孔详见附图),若施工验证孔期间有异常现象,必须继续抽放一个小班后再施工验证孔,直至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效果检验。
9、在掘进迎头施工3个效果检验孔(见附图),若效果检验结果为无突出危险和施工验证孔期间无异常现象,方可按照验证最短投影孔深减去7米,抽放孔减去5米及效果检验孔减去2米控制进尺。
10、若效果检验为有突出危险必须抽放一个小班后再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无突出危险为止。
11、在掘进期间,一旦回风瓦斯浓度达到1%时,该头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弄清原因,采取措施且经检验有效后方可进尺。
12、当效果检验孔的控制距离到位后(且抽放孔的控制距离仍未到位),按第8条执行。
(三)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门及墙体必须达到《防突细则》的要求。远距离放炮时必须关闭防突风门,对通道内墙体的风筒必须设有防止风流逆转的装置。
2、1502采面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掘进时,放炮地点必须设在距放炮工作面100米以外的避难硐室内放炮,避难硐室里必须安设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必须安设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其中放炮员所在硐室还必须安设直通调度的电话)。避难硐室里必须安设可供6个人使用的压风自救系统装置(带有减压和过滤装置并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每个压风自救袋的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小于0.3m3/min。班长在确认警戒区无人后,关闭避难硐室的隔离门后方可放炮。在避难硐室执行放炮作业时,避难硐不能容下的所有人员必须撤到相邻避难硐室内或防突风门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地点(避难硐室人员不得超过该硐室压风自救个数)或撤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