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回风巷道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制定如下措施:
1、机电设备选型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第444条之规定,选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电气设备。
2、机电设备安装位置必须顶板或支护良好,无淋水、积水,通风良好,并按规定设有良好接地。
3、设备的安装距道轨边缘不得小于600毫米(不影响矿车的正常运行)。
4、电缆悬挂高度符合规程要求,防止断绳、跑车撞坏电缆。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6、使用普通型携带电器测量仪表时,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有专人实施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7、检修电气设备完毕后,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恢复供电。
8、设备保护灵敏可靠,保护整定符合要求,严禁甩掉保护,强行送电。
9、回风巷中的电气设备供电的馈电开关,必须具有瓦电闭锁保护,以保证瓦斯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回风巷道中的设备电源。
10、集中配电点必须配置合格的干粉灭火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1、定期检修电气设备、电缆及接线盒,并加入吸潮剂,清理设备及电缆积尘。
12、所属单位电器维修工,每班对设备进行一次专项防爆检查,机电部防爆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
13、回风巷要加强巷道维修,并定期洒水灭尘,清除浮煤,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