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采过程中,工作面遇顶、底板破碎带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破碎区域加强清刁、找矸。对该区域的支柱穿鞋戴帽,帽、柱鞋尺寸不小于长*宽*高=400mm*120mm*70mm。柱鞋、帽子中部应毛面,防止支柱脱落。
2、该区域的支柱帽子(背板)要与破碎带相适应,减少破碎带暴露的面积。
3、增大支护强度和密度,破碎带的支柱柱距0.4m,柱径<120mm的支柱不得使用,可采取提前背笆护顶和挂梁措施。
4、当顶板特别破碎带时,放炮后会立即冒落,可采取圆钢打超前托梁的办法,近顶板打眼,预先插入托梁作为临时支护。
5、炮采工作面顶板沿煤壁有显著裂缝或下沉时,应停止放炮。在片帮严重的地方先打探板或挂上顶梁加强支护。
6、破碎带区域必须保证通道畅通,溜皮备用材料要避免堆放在三、四排上,防止突然冒顶掩埋材料。
7、过顶、底板破碎带时,每班必须有跟班人员在现场值班,把好现场安全关。
8、在工作面上、下班交接时,顶底板破碎带必须重点交接,不得出现一根不合格支柱。
9、凡工作面破碎带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群益煤矿常见三违处罚规定》执行上限处罚。
10、必须经矿部检查,确认工作面已过完顶、底板破碎带时,方可恢复原有支护。